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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5-09-06 15:0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锂电池动力电池电池材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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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企业应建立与汽车研发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设计规范,建立产品开发信息数据库,并应具备以下研究开发能力:

单体企业应具有单体蓄电池的设计开发、生产工艺设计及产品测试验证等方面的能力,并具有单体动力蓄电池安全性、一致性等关键性能的验证分析能力。

系统企业应具有蓄电池串并联方式及结构、蓄电池辅助装置、蓄电池承载装置结构、蓄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和测试验证等方面的能力,并具有系统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等关键功能及性能的验证分析能力。

五、产品要求

(十六) 动力蓄电池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见附1),并经质检部门授予汽车动力蓄电池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十七) 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六、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十八) 企业应通过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编制并执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十九) 企业应建立从原材料、部件到成品出厂完整的检验和可追溯体系,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生产管理,建立生产管理数据库。

七、售后服务能力要求。

(二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产品售后服务的质量保证能力。

(二十一) 系统企业应会同汽车整车企业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再利用的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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