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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全文

2016-11-22 17:50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桩充电桩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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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这一主线,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 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科学确立建设布局和规模,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根据各地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充电需求,科学把握发展节奏,分类有序组织实施。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倡导集约发展理念,节约土地资源,降低建设成本。

3.依托市场、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协同融合

完善创新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产业创新体系,有效供给创新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引领。强化上游产业技术支撑,统筹下游产业技术发展,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与新兴产业特别是互联网+深入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内纵向分工协作、产业间横向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三)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到 2020 年,全省建成充电站 920 座、充电桩 35 万个,基本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未来全省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各企业、各平台之间设施、信息、支付的互联互通,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基本形成全省一体化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探索建立适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市场服务体系,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业,产业竞争力实现提升发展。

2.重点领域发展

目标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电为补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到 2020 年,私人自用领域,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电动汽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共领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网格化、一体化发展,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 5 公里、高速及国省道平均服务间距小于 50 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共充电网络相结合,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停车场建设规划合理、车桩匹配的充电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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