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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全文

2016-11-22 17:50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桩充电桩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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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需求预测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交通布局等诸多因素,“十三五”期间,我省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预测如下:

图 2-1 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现状及预测(2015-2020 年)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电动汽车核心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国家和我省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预计“十三五”期间,全省电动汽车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替代量将逐年提升,推广应用领域由以公共服务车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私人乘用车为主。根据我省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和省内关于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经测算,到 2020 年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 32 万辆左右,其中电动公交车达到 2.9 万辆左右,电动出租车达到 1.4 万辆左右,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达到 2.4 万辆左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务和通勤用车达到 1.7 万辆左右,电动私人乘用车达到 23.6 万辆左右。

图 2-2 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表 2-1 山东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分类预测

单位:辆

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发展的需要,建设不同类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主要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各类专用车充电需求;在个人居住地、工作单位及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和部分公共充电站,满足电动公务用车、电动私人乘用车和部分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遵循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相互补充、分类落实”进行配置,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 1:7,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配置比例不低于 1:12;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充电基础设施预测。结合我省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到 2020 年,我省需建设充换电站约 900 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 240 座,出租车充换电站 30 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80 座,城市公共充电站 390 座,城际快充站 160 座;建设充电桩 32.5 万个,其中,居民区专用充电桩 17 万个,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桩 8.5 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7 万个。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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