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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四五规划:构建形成“1个中部核心双环网+3个区域电网”的供电主网架

2021-02-19 11:44来源:江西省发改委关键词:特高压雅中直流十四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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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由数量规模型向内涵质量型转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举全省之力办好南昌大学,争取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支持更多特色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发展需求,创建若干应用型本科院校,引导部分省属本科院校转型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深化高校省部共建体制机制,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在江西开展合作办学,争取更多支持,丰富办学资源,扩大教育供给。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第三节 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整省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打造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探索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在南昌、赣州等地规划建设职教园区。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遴选一批特色优势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行1+X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形式。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横向融通,构建中高职及职教本科纵向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四节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完善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终身学习账号体系,面向不同需求学习者提供高水平多样化内容供给。推进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支持整合利用学校设施与教育资源开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第五节 强化教育现代化保障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和发展政策,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健全适应不同教育阶段需求的师资培养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补齐师资数量和学科短板。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支持高水平应用型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 教师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加大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强化教育督导。积极推广“互联网+教育”教学模式,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专栏22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一)立德树人工程

创建省级文明校园500所,建设10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00所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400所,建设100个青少年校外研学实践基地、600所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30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二)基础教育发展工程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超标班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占比达到45%;基本消除56人以上高中大班额,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探索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

(三)高等教育争创一流工程

力争有1所大学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支持其他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同时,建设一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500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建成2000门左右省级一流课程,建设40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工程

建设4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150个优质专业;建设12所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个高水平专业群;打造30个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15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五)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省市县三级培育骨干教师10000人、学科带头人5000人;培养省级中小学名师1000人、名校长500人;建成2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建设8000个“名师课堂”;1000所“名校网络课堂”实验校;“智慧作业”在4-9年级全面运用;建设500门线上高校优质课程,智慧阅读、智慧安防等全面推进,乡镇及以上学校“智慧校园”实现全覆盖。

(七)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工程

打造100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校骨干教师参加国际交流合作2000人次;力争在赣留学生总数达到12000人。

第二章 全面推进健康江西建设

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实施健康江西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健全分类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防控救治网络,依托区域内三甲综合医院,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提高平战快速转换能力。推进县级综合医院提标改造,全面提升县域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全覆盖。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入推进“三医联动”①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支持社会办医,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开展多点执业。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分级诊疗机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紧缺药品供应,深入推进电子处方试点制度,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①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

第三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整合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公立中医院改造升级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加强全科、儿科、麻醉、精神卫生、康复管理、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培养仁心仁术的医学人才。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第四节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医医疗中心,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设施。推广应用以热敏灸为代表的中医康复治疗,规范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樟树“中国药都”振兴工程,支持“建昌帮”和“旴江医学”振兴发展。加强以赣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推动中药经典名方研究及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制造水平,加快建设全国道地药材检验检测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新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全面提升中西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节 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运动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知识普及,开展控烟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骑行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公园,打造“15分钟健身圈”。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推广工间健身制度。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专栏23 健康江西重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迁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推进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南昌医学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病房、传染病检测能力达标改造,探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省属三甲医院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设区市新建或改扩建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专区。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支持省直医疗机构创建1-3所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4-5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抢救“五大中心”建设,3级“五大中心”各30-50个。

(三)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力争全省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要求。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软硬件条件,实施卫生事业人员订单定向培养计划,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实现常住人口大于800人的行政村有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建设1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15-20个中医类重点研究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化医教协同中医药教育改革,创建2-3个国家级一流中医药本科专业,加强中医规培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培养200名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评选表彰20名省国医名师。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建设。

(五)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9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儿科病房建设,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1所高水平的儿童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儿科病房。

(六)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老年医学等为重点,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4000名。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50个以上,筛选确定20个医学领先学科。

(七)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工程

到2025年,全省国家卫生城市比例达到80%,国家卫生县城比例达到60%,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

第三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健全人口发展配套政策,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优化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

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提高适龄群体生育意愿,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完善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实施出生人口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扶支持力度。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的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教育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第二节 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公办养老院的兜底功能,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加强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支持和规范专业化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推广“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提升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

专栏24 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工程

(一)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辆具适配等形式,支持6万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

支持每个县建成(含新建和改扩建)一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存量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

(三)居家社区养老网络建设

支持每个市辖区街道、县城城关镇建成一所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建成1所日间照料中心。

(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推动建设(改造)具备助餐、助安、助医、助娱等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覆盖85%的建制村。

(五)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

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1万个以上,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比例达到80%以上。

第十三篇构建促进共同富裕、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发展格局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章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推动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构筑高质量发展的民生根本和社会稳定基石。

第一节 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监测,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保持城镇新增就业基本稳定。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扶持政策体系,统筹用好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基金,促进企业用工稳定。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零工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等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着力帮扶妇女、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第二节 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健全培训经费税前抵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节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行动,让更多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等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专栏25 就业促进重大行动计划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精准就业帮扶。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建设100家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基地10家以上。依托10个以上重点行业,培育100个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点。到2025年,全省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总量翻一番,达到1000万人。

(三)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建成全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创业指导人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依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数据采集共享机制,健全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制度。

第二章 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筹有关政策,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加快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率,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

第二节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做好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全面落实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健全严密有力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机制。

第三节 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临时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城乡群众。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加强城乡救助制度、标准统筹,逐步实现常住地救助申请。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发挥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重要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等志愿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第四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确保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促进保障对象从以城镇户籍家庭为主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方式从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完善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第五节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推广实施“尊崇工作法”,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领域,提升就业安置质量。建立健全新型待遇保障体系,完善和落实优待政策,合理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标准,做好随调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落户和教育等工作。完善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加强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构建“大双拥”工作格局,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护。

第三章 保障妇女等群体基本权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发展,提升青少年关爱服务水平,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发展权利和机会。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持续改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财产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权利。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受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节 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推进城乡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和水平。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福利保障制度,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机制。严格规范儿童收养制度。

第三节 推动青少年健康发展

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青少年提供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等服务。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行特殊家庭青少年成长关爱行动。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动员青少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活动。

第四节 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优先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提升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优化残疾人康复服务,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第四章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江西志愿者行动。

第二节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行等级化评定、组团式服务,打造全省统一、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格,推动养老托育、卫生健康、家政服务场景精准对接和有机集成。建设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

专栏26 社会保障重大工程

(一)退役军人优抚

推动省级康复和精神专科优抚医院由二级提升到三级水平。支持医养结合型光荣院建设,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升级改造,规划建设军人公墓。

(二)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

提升改造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力争每个设区市建成独立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升孤弃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养育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建设,推动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

在尚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建设救助设施,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

支持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且尚无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的设区市,以及人口较多的县(市)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到2022年底,实现设区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全覆盖。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五)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在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型公墓示范项目。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设区市和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在现有公墓和适当场所建设统一的纪念设施。

第十四篇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省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章 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建立健全经济社会重大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重点领域防范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第一节 加强地方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决维护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地方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大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专项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省人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二节 维护经济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工程,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稻谷、生猪、蔬菜、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安全供给。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坚持“内优外引”,增强能源保供能力。切实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发挥好稀土等战略资源特殊价值。完善责任体系,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坚持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积极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风险,持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落实国家涉外经济安全部署。

第三节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强化生物安全保障,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监管。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推进防灾抗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第三方等多方联动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合理确定省级储备和市县级储备、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规模,完善物资储备、动用应急预案。发展巨灾保险。

第二章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完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第一节 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加强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配合,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落实分类归口工作原则,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体系。

第二节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推进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专门学校建设。强化“雪亮工程”建设和深度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和智能安防建设。建立健全突出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

专栏27 平安江西建设重点工程

(一)城乡基层综合公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

在设施匮乏、功能不足、需求集中地区,依托城乡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服务站,到2025年,实现全省五级综治中心全覆盖。

(二)社会治安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建设集110接处警、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紧急警务活动统筹协调等功能于一体的实战型指挥中心。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省市两级和区域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设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才培养。

(四)应急管理重点建设工程

推进智慧应急、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省应急管理综合保障基地、省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科技研发中心、风险监测预警与管控中心、“1+5”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设省级重要应急物资装备综合储备库和2个重要应急物资专业储备库,统筹现有资源,整合建设5个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区域库、100个县级库。

(五)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推进防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在地级以上城市建设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0个、省级示范社区400个、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镇(街道)75个。

(六)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建设省市县三级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提升网络安全综合防御能力和应急指挥水平。

(七)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与公共服务工程

改扩建江西地震监测台(站)网,建设流动台阵观测系统,开展江西地震环境基础探察。

第十五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江西实践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一章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组织方式,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优化代表结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和专业人才数量。落实我省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第二节 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提高建言咨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直接向地方党委提出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优化界别设置,扩大团结面。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

第三节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全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机制,支持和帮助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好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网络、乡村两级责任制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切实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及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节 服从服务国防建设、“一国两制”、祖国统一和外交大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维护军委主席负责制,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主动对接军队改革建设需求,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深化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坚决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加强赣台交流合作,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提高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落实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第二章 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节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体制机制,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机制。完善地方立法规划计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优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地方特色立法。

第二节 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坚持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健全公正文明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原则,正确有效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三节 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预。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第四节 推进普法守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督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专栏28 法治江西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

围绕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出台法治乡村、社会信用等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增强代表性。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实施《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发布实施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大执法重心和执法资源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力度,推进县级综合执法,推动落实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

(五)推进公正高效司法

优化三级法院职能定位,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完善刑罚执行制约监督。

(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推动法津援助制度地方立法。

(七)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

完善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规范遴选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严格司法责任追究。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六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实施机制,强化政策协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江西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章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西有效落实。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强党领导经济社会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节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以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章 努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实施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凝聚起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强大力量。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加强发展规划与各类规划、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协调,推动发展规划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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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并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适时对规划进行修订调整,由省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挥审计机关推动规划落实的作用。

专栏29 “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一)专项规划

科技创新规划、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规划、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能源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财政规划、金融业发展规划、促进就业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卫生与健康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法治江西建设规划、消费升级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市场监管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天然气发展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药品安全发展规划、防震减灾规划、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

(二)区域规划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赣东北开放合作发展规划、赣西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新宜吉转型合作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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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政策保障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相协调,发挥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各类政策对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在防范化解风险前提下,积极引导金融要素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适应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突出功能性,强化普惠公平,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空间格局优化,促进形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节 动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省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促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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