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输配电智能用电政策正文

【聚焦】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附全文)

2016-06-06 08:51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互联网+输电网配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鼓励创新创业,增强发展动力。

1.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组建“互联网+”创新联盟,推动我省“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支持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孵化机构。鼓励政府、高等院校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资源,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辅导基地和创业园区,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依托互联网建立统一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众创互助、精准服务、监测预警等。(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等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水平。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体系,简化维权程序,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省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3.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措施,支持互联网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优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为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工商局等负责)

(四)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壮大队伍。

1.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支持人才合理流动,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经所在单位批准,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保留基本待遇,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在完成本单位任务前提下,允许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科研人员顺畅流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

2.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省内高校设立“互联网+”相关专业,鼓励高校探索校校、校企、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培养模式,建立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培养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科技人才培养,建成一批教育联合培养基地。支持职业教育、各类培训机构增加“互联网+”技能培训项目。认定一批“互联网+”培养与实践基地,探索实训式“互联网+”人才培养培训模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3.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落实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支持企业引进“互联网+”国内外复合型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完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人才引进模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带领团队来鲁创新创业。深入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互联网+”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对高层人才取得的政府奖励,符合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发展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工作协调机制,部署推进全省“互联网+”行动,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协调推动行动计划落地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等共同负责)

2.发挥智库作用。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企业专家比例,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3.加快推进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引导,强化服务。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各市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共同负责)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互联网+查看更多>输电网查看更多>配电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