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6.7偏差结算
偏差结算是处理每个市场成员的执行偏差,对每台机组或每个电力用户等参与市场的单元,计算其实际电能、辅助服务与交易计划之间产生的偏差及其费用。
6.7.1电能偏差结算
1)电能偏差电量。支持事前交易数据与事后计量数据之间的偏差结算。上网侧应支持对上网电量与电能交易总量之间的偏差电量进行计算;用电侧应支持用电量与实际交易总量之间的偏差电量的计算;
2)电能偏差定价。上网侧与用电侧均应支持对实际电量与交易总量之间的偏差,按照偏差定价规则,进行偏差价格的计算;
3)电能偏差电价。依据电能偏差电量与电能偏差价格,进行电能偏差费用的计算。
6.7.2辅助服务偏差结算
1)辅助服务偏差电量。支持市场交易数据与测量数据之间的偏差电量计算;
2)辅助服务偏差定价。支持针对实际调节数据与交易数据之间的偏差,按照偏差定价规则,进行偏差价格的计算;
3)电能偏差电价。依据偏差电量与电能偏差定价,进行电能偏差费用的结算。
6.8成本补偿结算
成本补偿包括日前、实时的成本补偿与参与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的机会成本补偿。
日前、实时市场成本补偿是对于发电机组等电能、辅助服务提供者,当在交易期间产生的收入无法覆盖其实际成本(含启动成本、空载成本等固定成本)时,需分别计算日前市场、实时市场的成本补偿费用。若收入已覆盖其实际成本,则不计算成本补偿费用。
机会成本是发电机组为提供调频、备用辅助服务而可能减少的电能市场的收益,当实时电价小于发电机组最小经济出力时,对发电机组不计算机会成本补偿。
6.8.1日前市场成本补偿
支持计算发电机组的日前市场收入与日前市场的成本,成本包括启动成本、空载成本与日前市场电能成本。对于日前市场收入无法覆盖是日前市场成本的机组,需支持计算收入与成本的差额,作为日前市场的成本补偿费用。
6.8.2实时市场成本补偿
支持计算发电机组的日前、实时电能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总收入以及实时市场的实际运行成本。对于总收入无法覆盖实时市场运行成本的机组,需支持计算收入与成本的差额,作为实时市场的成本补偿费用。
6.8.3辅助服务机会成本补偿
机会成本补偿只限于参与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产生的机会成本损失进行的费用补偿。
1)机组范围。支持设定可获得机会成本补偿的机组范围;
2)补偿容量。支持依据经济调度点与实际调度出力点,进行机会成本补偿容量的计算;
3)补偿价格。支持依据实时电能市场价格与机组实际出力点的边际成本计算机会成本补偿价格。
4)补偿时间。支持补偿区间判别标准的设置,依据调频、备用的响应情况与设置的判别标准,计算机会成本的补偿时间。
5)补偿费用。依据补偿容量、补偿价格与补偿时间,计算机会成本的补偿费用。
6.9盈余与分摊结算
包括阻塞盈余、网损盈余费用、管理费用的结余以及考核罚款费用的分配和辅助服务费用、需求响应费用的分摊。需支持进账、收账的费用明细以及进收账之间的盈余明细费用管理,需包括每个结算周期的费用明细,并且其变动情况在3年之内可追溯。
分摊的结算费用作为结算账单的一部分,在月度结算账单中进行发布与费用结算。
6.9.1阻塞盈余费用及分配
对于考虑阻塞并产生盈余费用的,需支持对阻塞产生的盈余费用的计算与管理。分配方式支持按规则分配与基于输电权的分配两种方式。对于按规则分配方式,需支持按照容量比例、交易电量比例、实际用电量比例或其他分配方式进行阻塞盈余的分配;对于按输电权方式分配,需要支持按照物理或金融输电权的交易结算规则进行阻塞盈余的计算与分配。
盈余费用可为正值或负值。当盈余费用为正时,表示向市场成员分配盈余费用;盈余费用为负时,为向市场成员征收差额费用。
对于参与市场竞价的发电侧与用电侧的放开比例不同而导致的由电网公司作为零售商(代理非市场用户)而承担的阻塞费用,可依据实际规则进行处理,这里不作规定。
6.9.2网损盈余费用及分配
支持网损盈余费用的计算与管理,支持网损盈余费用分配规则的设定,支持按规则对市场主体需要承担或返回的网损盈余费用进行分配计算。
6.9.3结余管理费用及分配
对市场管理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与实际支出的结余费用进行管理,结余费用可为正数或负数,正数表示费用有剩余,负数表示费用不足。支持将结余费用滚动至下一年度或对结余费用进行分摊清算。对于采用清算方式的,需支持分摊对象与分摊规则的配置,并计算应该向每个市场成员退回或追加的费用。
6.9.4考核罚款费用及分配
对市场成员违反市场运行或影响生产运行而产生的考核费用与罚款费用,支持考核罚款费用的管理,并支持设定考核罚款费用的分配对象与分配规则,依据实际规则,支持分配给免受考核的其他成员或分配给按规则需要进行奖励的市场成员等方式。
6.9.5辅助服务费用及分摊
支持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与管理,需支持设定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对象与分摊规则,依据实际规则,支持由发电侧市场主体分摊、用电侧市场主体分摊或者发电、用电各占一定比例同时分摊等方式。
6.9.6需求响应费用及分摊
支持需求响应支出费用的计算与管理,需支持设定需求响应费用的分摊对象与分摊规则,依据实际规则,支持由发电侧市场主体分摊、用电侧市场主体分摊或者发电、用电等所有市场主体同时分摊等方式。
6.9.7成本补偿费用及分摊
支持成本补偿费用的计算与管理,并对用电侧需要承担成本补偿费用的市场主体,设定成本补偿费用的分摊对象与分摊规则,依据实际规则,支持按照用电侧的负荷比例等方式进行分摊计算,并向用电侧市场主体进行征收。
6.10输配电费结算
支持根据合同约定的输电通道、输配电价等信息,计算电网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服务的费用。
6.10.1输配电价管理
支持按电压等级或其他分类方法进行输配电价管理,支持对市场成员与输配电价的对应关系进行管理。
6.10.2输配电费结算
支持依据输配电价与实际交易电量进行输配电费结算。
6.11容量市场结算
对于需要进行容量市场结算的,需支持按不同成员类别进行容量义务、容量价格的管理,支持根据容量市场价格及购买容量,进行容量市场结算。
6.11.1容量义务管理
支持容量义务计算规则的配置,支持依据历史负荷情况按照计算规则定期计算每个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的容量义务;支持对市场成员容量义务与已获得容量进行对比,并对容量义务的余缺进行管理,对容量义务不足的成员需予以提示。
6.11.2容量价格管理
支持容量按拍卖或义务购买等方式,进行容量价格的管理,容量购买价格与市场成员对应,同时支持二级市场即容量双边市场的价格管理。
6.11.3容量费用结算
支持按照负荷容量与容量价格进行容量费用的结算,支持按照年度、月度或根据市场约定的周期进行容量电费结算,并将容量电费的结果并入结算账单,对市场成员进行收费。
6.12管理费及附加费
支持向市场主体收取市场管理费(交易服务费)、结算管理费等,以收回市场运行的规则管理、数据发布、市场运营、费用结算及平台建设等费用,针对不同的市场参与者需支持不同管理费率的设定。
6.12.1会员费
会员费为市场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之一,依据实际规则,需支持会员费计费规则的配置,依据会员费计算规则,计算每个市场成员需要缴纳的会员费用,会员费可按年或其他约定的周期计费,费用列入结算账单中收取。
6.12.2交易佣金
交易佣金为市场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之一,按照交易电费与设定的费率来计算。需支持交易佣金的收取对象及计费规则的配置,依据交易佣金的计算规则,对需要缴纳交易佣金的每个市场成员,计算需要缴纳的交易费,交易费可列入结算账单中进行收取。
6.12.3管理服务费
除会员费、交易佣金等收取方式外,还需支持按照成本测算或其他方式进行市场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需支持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对象及计费规则的配置,依据计算规则,对需要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每个市场成员,计算需要缴纳的费用,管理服务费可列入结算账单中进行收取。
6.12.4政府基金及附加费
依据实际规则,支持政府基金及附加费的收取对象及计费规则的配置,依据政府基金及附加费的计算规则,对需要缴纳政府基金及附加费的每个市场成员,计算需要缴纳的费用,政府基金及附加费可列入结算账单中进行收取。
6.13结算账单与对账
6.13.1账单要素
结算帐单的数据要素包含发布对象、发布时间、计费周期、计费项目、计费明细、收支方向等。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 账单编号。对需要发布的每份账单,编制唯一的账单编号;
2) 发布对象。在账单上明确本账单发布的对象,每份账单只对应一个发布对象。发布对象可为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需求响应主体、电网公司等;
3) 发布时间。在账单上标明账单发布的具体时间,精确至某日某时某分;
4) 计费周期。在账单上明确本账单计费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本账单费用是该发布对象在计费周期内发生的费用;
5) 计费项目。明确每一笔费用的具体名目,详见“6.13.2账单科目”章节;
6) 计费数据。明确每一笔费用的电量、电价以及电费等信息;
7) 清算追补。如果发生历史账单数据的追补费用或清算费用,需在账单中明确追补或清算的历史账单编号和需要清算或追补的费用,费用可为正或负;
8) 单位与精度。电量数据以兆瓦时为单位,精度保留4位小数;电价数据以元/兆瓦时为单位,精度保留3位小数;电费以元为单位,精度保留3位小数;
9) 收支方向。明确每一笔费用的收支方向,收取表示交易机构须向某成员收取的费用;支付表示机构交易须向某市场成员支付的费用;
10) 账单总费用。表示对该成员,本账单内各项收支费用的代数和;
11) 账单签章。最终确认的账单中需要盖章,视实际情况,签章可为传统盖章或电子签章,对于电子签章账单,须在政策准许、保证安全以及各市场主体认可的情况下,由权威的第三方电子签名机构提供;
12) 账单备注。对账单数据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尤其对清算、追补以及退补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在账单备注上进行说明。
6.13.2账单科目
账单科目包括所有对市场成员需要进行收费或付款的结算品种,账单科目与账单中的计费项目对应,每笔费用需对应一个账单科目。包括如下:
1) 电能结算类。包括中长期分解曲线的物理合约与金融合约、日前电能交易、实时电能交易以及紧急电能交易等;
2) 辅助服务类。包括调频结算、日前备用与实时备用,备用进一步分为旋转备用、非旋转备用。此外还包括黑启动、无功等;
3) 输电结算类。包括输电费、输电损耗、阻塞费用、输电权结算以及非计划输电结算等;
4) 偏差结算类。包括电能执行偏差、辅助服务执行偏差等偏差费用;
5) 追补清算类。对已支付的历史帐单数据的修正,一般为需要追补或退补的电费;
6) 考核补偿类。包括发电计划考核、一次调频考核、AGC、AVC考核等;
7) 盈余分摊类。包括需要分配的阻塞盈余、网损盈余及其他需要分摊的费用等;
8) 容量结算类。主要为容量电费结算;
9) 需求响应类。包括电能类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类需求响应以及容量需求响应等;
10) 会员服务费。包括市场成员需要缴纳的会员费、交易佣金以及管理费等;
11) 政府附加类。包括政府基金及各类附加费等。
6.13.3结算对账
支持对市场成员账单的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对账,保证结算结果的一致性、正确性,对所有市场成员总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偏差费用,需要检验盈余偏差的来源与合理性,并对需要分摊的偏差费用在盈余与分摊结算中进行处理。分摊后的费用收支应该平衡。
1) 交易标的类费用对账。支持对电能、辅助服务及容量等交易标的物的购买者与提供者进行电量或容量、价格与费用的对账;
2) 盈余分摊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阻塞盈余、网损、辅助服务、需求侧响应和考核罚款等需要分摊平衡的费用进行对账;
3) 清算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需要清算的市场成员进行量价费清算数据的对账,若清算后对其他成员的费用产生影响并需要进行二次计算的,则需要对其他成员的量价费重新进行对账;
4) 服务费输电费对账。支持对所有市场成员的服务费、交易费及附加费、输配电费等费用进行对账。
6.14流程与发布
6.14.1计量与结算
1)分时数据采集与校验。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24小时内,完成该运行日的分时交易出清数据、分时计量数据以及其他参与计算的接入数据的采集与校验;
2)日滚动计算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48小时内,依据结算规则,完成该日的每个价格周期(15分钟或1小时等)数据的电量电费计算。交易品种上包括电能、辅助服务等,在时间成分上包括中长期合约分解、日前交易及实时交易等。每日的数据须与该日各时段数据的累加一致;
3)周统计
支持设定周统计的周期,在周期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对前一周的每个价格周期内的分时计算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周统计数据须与周内每日数据的累加一致;
4)月结算
支持按月生成结算账单,在月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完成前一个月的账单生成。月账单可由月内各周的周统计数据累加获得,月账单数据须与月内各周数据的累加一致,生成的月度账单作为费用支付或费用收取的结算凭证。月账单包括结算月的计量数据、电能结算结果、辅助服务结算结果、其他附加费等;
5)数据修正
对于该月结算周期内出现的计量误差、异常数据修正等,经过核对确认后,可对该数据进行修正,修正的日统计、周统计以及月度结算数据,均需要重新修正。月度结算账单以修正后的数据为准进行发布。
6.14.2追补清算
对结算月之前已经发生的历史费用,包括历史帐单的计量数据、偏差结算数据、考核数据等,在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调整时,统一在清算中进行处理。清算数据可单独出具账单或与月度结算帐单合并,与月度账单一起下发。
1)清算有效期
支持对历史2年之内账单数据进行争议与清算处理。2年之内产生的差错数据、计算错误等需要追补或退补的费用,在发现异常后经核查需要清算的,应及时予以清算;
2)清算处理周期
原则上确认后的清算数据须与下个月的月度结算账单一同发布,对于须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清算的费用,需支持按季度或年度进行集中清算处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3年末,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在电力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在引导供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也与市场交易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诸如影响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的因
4月29日,2024年一季度南方区域(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总结会顺利召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中调及15家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会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自治区能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广西中调、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从现货运行及结算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总结和分析。
一、专栏概况针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市场机制设计、市场组织方法、市场出清技术、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中国电力》编辑部邀请中国电科院冯树海教高、清华大学钟海旺副教授、四川大学刘友波教授、重庆大学杨知方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林伟研究员作为特约主编组织策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次结算试运行)中提出,关口电能计量设备管理以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管理为基础,以统一归口管理为原则开展。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第三次结算试运行)中提出,市场交易组织采用日前报价、日前预出清、日内出清实时调用的模式。调频服务提供者在日前申报发电单元调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安徽电力现货市场2024年第一次整月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其中提到,本次结算试运行期间,出清结果执行、实际结算。本次结算试运行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其中竞价日:4月30日开始,运行日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组织日前市场竞价(其中周五申报未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三次结算试运行)中提出,中长期市场根据中长期合约的分解电量,按照合约约定价格进行结算。现货市场结算时,对于发电企业,采用机组所在节点电
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进阶之路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包含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中提出,日前现货市场交易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按日进行组织。2)参与市场的发电企业以“报量报价”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市场工作日连续开市及标准能量块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试行版),工作日连续开市按分时交易和非分时交易两种模式分别开展。具备24时计量条件且参加现货分时结算的电量按分时交易模式开展,其他电量按非分时模式开展。分时交易模式:标的日电量分解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5月19日发布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逐步规范供电
29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消息,我国新型储能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初见成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储能”。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国家能源局通过推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强化新型储能调度运用等措施,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当前,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2024年一季度共接收华投诉举报132件,办结投诉举报129件(含往期结转)。按被投诉举报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排在首位,数量为123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3.2%,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电力安全、市场准入等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有关政策,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能源监管机构在国家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湖北武汉召开2024年全国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快完善“全国一张网”,加快全国储气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管道保护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海油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汪剑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第一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情况,解读有关政策,布置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能源监管机构在国家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到,在配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重点行动中,国家能源局将如何把握时,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表示,在本次重点行动中,我们综合考虑当前配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转型发展趋势,主要聚焦7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聚焦配电网网架结构安全性。全面梳理配电网防灾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发布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电力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阎秀文介绍电网安全“三项行动”相关情况时提到,当前电力行业正处在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的关键期,电网安全运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对此以“三项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强化电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4年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2023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今年以来全国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如何?张星表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介绍我国今年夏季电力供需情况。今年以来,电力消费延续快速增长态势,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2.34万亿千瓦时。预计今年度夏期间,全国用电负荷还将快速增长,最高负荷同比增长超过1亿千瓦,电力保供面临着一定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协同推进长三角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交易规则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以“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为着力点,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的电力保供、新能源消纳、电力系统
2023年末,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在电力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在引导供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也与市场交易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诸如影响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的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电力用户退市的公告,唐山文丰特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电力市场,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对电力用户提交的退市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将上述企业的退市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电力用户退市的公告唐山文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和《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适用于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的注册业务管理,主要包括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本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和《山东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其中《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管理细则(试行)》适用于山东电力市场电力用户的注册业务管理,主要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拟退出云南电力市场公示的通知,经审核,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自2023年11月以来,未开展交易任何交易,满足自愿退出条件,现依规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杰投电力有限公司拟退出云南电力市场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规则适用于四川、重庆两省市间开展的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后续待条件成熟,可将西藏电网及相关市场主体纳入到本市场中。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以下简称“川渝
一、专栏概况针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市场机制设计、市场组织方法、市场出清技术、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中国电力》编辑部邀请中国电科院冯树海教高、清华大学钟海旺副教授、四川大学刘友波教授、重庆大学杨知方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林伟研究员作为特约主编组织策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
2024年4月28日,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在昆明召开,选举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王志祥为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提名选举流程严格遵循《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监管〔2023〕57号)的相关规定
本文为四川省月内电力市场关键价格信息总汇,旨在为四川电力市场的关注和参与者们提供快速了解当月“国网代理购电价、非水配置价格、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均价、零售市场均价及用户侧最大峰谷价差”等综合的市场价格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01本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4月电网代理
近期,为确保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成效,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对2023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和《能源监管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工作规范》等要求,对2023年蒙东地区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发现电力调度与市场秩序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