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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 》(征求意见稿)

2016-10-19 10:25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编码动力电池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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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根据前期工作的情况,由工信部统筹协调,将动力电池产业管理、电动汽车关键参数监控需要的动力电池编码标准工作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研究工作合并进行,由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联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标准制定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由数据资源中心牵头,考虑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需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草案讨论;第二阶段由工信部统筹协调,将动力电池产业管理、电动汽车关键参数监控需要的动力电池编码标准工作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研究工作合并进行,由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联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经商定,标准名称确定为《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标准》。

第一阶段工作:

根据节能司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研究的要求,数据资源中心组织行业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研究课题组”,依托课题组开展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北极星储能网整理发布。

(1)2016年4月,数据资源中心经过对国内主流电池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初步确定了编码规则的适用范围、编码原则、编码对象、代码结构、数据载体等内容,并向节能司领导详细汇报编码规则研究进展情况。会后结合领导专家意见,形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草稿);

(2)2016年5月,数据资源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会上向课题组成员单位介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的主要思路,并向企业征求意见。会后结合专家意见,对草稿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形成讨论稿;

(3)2016年6月,节能司领导听取数据资源中心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讨论稿)的汇报,会后结合领导专家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4)2016年7月,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编码规则》(讨论稿)向课题组成员单位进行意见征求,并根据反馈意见对编码规则进行了第三次修改;

第二阶段工作:

由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统筹协调,由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联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标准》的制定工作。

(1)2016年8月4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组织召开了标准讨论会议,会议听取了数据资源中心和标准工作组有关标准的制定情况,与会的各单位对编码标准的编制提出了意见。会议决定,由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牵头起草编码标准草案,在征集主要整车、电池和回收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并开展征询意见工作。

(2)2016年8月4日至8月17日,根据2016年08月04日会议要求,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修改了标准草案,向18 家整车、电池系统、电池及回收单位征求意见,给予反馈意见单位中,有接近半数单位对于标准草案没有提出异议,针对其他单位提出的修改建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

(3)2016年8月18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组织召开了标准讨论会议,邀请了整车、电池系统、电池及回收相关的7家企业,针对此版标准草案,与会单位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按照会议意见再次修改了标准草案。

(4)2016年8月31日,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会同起草组向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领导汇报了标准制定工作进展,听取了各位专家对于标准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标准名称为《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标准》,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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