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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电改利益再分配:地方逐利、电网让利

2015-08-11 10:47来源:能源观察作者:王秀强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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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网再定位,重构输配售电市场

在本轮改革中,电网企业“一家独大、统购统销”的地位将受到颠覆,电网功能定位、运营模式也随之改变。基于电力运营体制和历史原因,我国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他们既是电力市场交易参与者,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电力调度流向,同时承担电网投资、输配安全、电力普遍服务等社会责任。

新一轮电改选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未对输配电领域进行拆分,这合乎电网企业利益诉求。电网企业被定位为公共服务机构,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电网企业传统的输配售电市场将被重新划分,尤其是电力配售市场为社会资本敞开窗口。电力系统外部的资金可以走进去,电力系统内部主体(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也可以走出来组建配售电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目前,深圳、山东等地已经由多家售电服务公司注册,等待配套政策完善后参与售电市场。

按照电改九号文框定的范围,高新产业园区、社会资本、分布式电源、市政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将成为售电业务的新生主体。但是问题在于,这些新兴主体既不是电力供应商、又不掌握电力配网系统,其运营模式和盈利方法有着天然的劣势。

与此相比,电网企业拥有成熟的配网系统、庞大的上下游用户资源、丰富的电网运营经验,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电网比较优势明显。笔者认为,在自由竞争、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用电可靠性等前提下,电网参与售电未尝不可。

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发电侧的竞争使其失去体制的庇护,发电企业被推向市场。尤其是在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宽松、市场竞争加剧的条件下,发电企业尤其是燃煤电厂对于售电牌照的需求更为迫切。他们的优势是拥有富足的电力资源,一旦政策闸门放开,他们有可能率先参与售电竞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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