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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电改利益再分配:地方逐利、电网让利

2015-08-11 10:47来源:能源观察作者:王秀强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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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追逐红利,自下而上倒逼改革

地方政府自下而上式的改革成为本轮电改的新动力。无论是资源所在地,还是电力消费市场,对改革红利追逐的热情和积极性更高。

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例,在深圳试点率先获批后,国内已有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等七个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的核心约束电网成本,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下核定输配电价,为发电、售电实现市场定价打下基础。

输配电改革只是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一环,改革还包括电力市场建设试点、配售电改革试点、售电主体培育、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等方面。与某一个领域的试点相比,电力综合改革试点更有吸引力。近期,已经有地方政府官员进京拜会国家发改委,恳请将其列入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范围。

新一轮改革已经从中央主导、自上而下推进改革,演化为中央与地方协同,地方自下而上倒逼改革进程加速。对于地方省份而言,参与改革试点最直接的诉求是通过改革降低输配电价,扩大大用户直接交易的规模,降低本地工商业用户电费支出,稳定本地经济。说到底,地方政府希望分享电改红利,用低电价为本地高耗能产业服务。

目前看,成为综改试点的流程复杂,先需要申报省份制定电力体制综合试点方案并向国家申报,再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及电力体制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即可开展试点工作。

但是,即便地方试点得到批复,电改也未必一定带来低电价,电改未必只有红利。比如,一些地区电网前期投入成本高,重新核算后的成本可能高于改革前,降电价预期可能落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设计不完备,甚至有可能影响电力供应稳定性,更有可能使高耗能产业重生,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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