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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文提出:“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逐步放开的只是“增量业务”而不是“全部业务”,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还需进一步探索,不可操之过急。当前许多售电公司之所以热衷于投资增量配电网,是基于对当前电网企业通过赚取电力购销差价赢利模式的认识,其目的是培育各自的“势力范围”,试图通过对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进而实现对供电营业区域的垄断并获取垄断利润。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输配电价核定体系的完善,在核准期限内的输配电价格是透明、合理、相对固定的,电网企业作为公用事业企业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其作为自然垄断行业获取垄断利润的空间将进一步缩减。而售电公司作为售电侧竞争的主体,其抢占市场份额的大小、获取利润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其所提供的与用电相关的增值服务上,比如优化用电方案、需求侧管理、电力代运维等。为此,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应该重点鼓励组建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的售电公司,积极培育并组织开展售电侧市场竞争,通过竞争提升服务、降低用电成本。对于增量配电网业务,应以现有电网企业投资为主,对于个别认为条件成熟的区域,可以采取先行先试的办法,先试点、后放开。为防止配电网投资的无序和售电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政府当务之急应该对增量与存量、配电网的电压等级等进行严格和明确的界定,而不是放任自流,甚至人为地扩大售电公司的经营投资范围,使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环节与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售电环节界限模糊不清,造成新的浪费,带来新的问题,形成新的垄断,违背改革的初衷。

降低电价不是改革的唯一目的
理顺价格关系,努力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关键。有人戏称说我国现行的电价政策过于繁杂,是“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许多人对于电改的“几放开、几加强”并不在意,只关心电价什么时候能够下降、下降多少,似乎改革的唯一目标就是降低电价。降低全社会整体电价水平是改革题中应有之意,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参与市场竞争和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改革后的用电价格下降是可以期待的,但是对于没有参与市场交易和无议价能力的用户而言,电价可能不会下降。特别是对于居民用电客户和农业生产用电而言,改革后电价不仅不会下降甚至还可能上涨。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家有统计资料的30个国家数据显示,有28个国家居民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电价,其中19个国家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高出50%以上。我国自2012年以来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差距,但是总体上还是低于工商业电价,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也是较低的。改革开放后许多商品价格都涨了几倍甚至几十倍,在大多数商品中,作为生活必须品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涨幅也是较低的。因此,大家对改革后的电价下降要理性看待,尤其是对居民电价下降的期望不可太高。
输配调一体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电力作为一种商品,从生产、输送、销售到消费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具有一般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同时,电力作为其他工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须品,发挥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具有保障服务国计民生的重要职能,因此又具备第三产业的特征。为此,电力体制改革必须从多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首先,必须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避免发生事故和出现大面积停电;其次,要保证电能质量,即电压、频率的稳定;其三,通过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减轻企业用电成本;其四,从节能环保的角度出发,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的特殊属性,不能理解为业务的简单拆分或采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办法,必须综合考量电网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努力推动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我国现行的输配调一体化运行模式符合国情网情,能够实现各方高效协调运作,最大限度降低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坚持输配调一体,能够更好地保证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实施清洁电能替代、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是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以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迅猛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标志,全球能源领域正发生一场深刻的变革。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从生产、输送、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打好“组合拳”,实现电力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在电力生产(发电)环节实施清洁替代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依靠过度开发使用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来支撑的,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严重威胁到人们的健康与生存。随着资源的长时期、大规模开发,化石能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终将面临枯竭问题,必须寻求其他替代能源来支撑发展。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大力开发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总量中的占比,实现供给结构的根本性转变。2015年全球风电装机达到4.4亿千瓦,太阳能装机达到2.4亿千瓦,我国分别达到1.3亿千瓦和4200万千瓦,有望在2025年前超过化石能源。从现在起,全球清洁能源只需要保持12.4%的年均增速,到2050年比重可提高到80%以上。在电力生产环节实施清洁替代,通过大力开发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以绿色和清洁方式满足人们的电力需求,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任务。
在电力消费(用电)领域实施电能替代
全球能源消费总量从2000年143亿吨标准煤增长到2015年的203亿吨标准煤,预计到2030、2050年将分别达到260亿、300亿吨标准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单位GDP能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电能在能源消费终端的比例偏低,这是造成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原因。此外,化石能源燃烧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原因。由于清洁能源可以转化为电能,而电能可以替代各种化石能源。无论从发展趋势、现实要求还是从技术条件分析,实施以电代煤、代油、代气,发展电动汽车产业、推广电锅炉供暖技术等,以电能替代为主要方向推进消费终端能源替代势在必行。
在电力输送(输配电)环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且与生产力发展呈逆向分布,决定了需要进行大规模、长距离的电力输送。建设特高压电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手段,并有利于实现能源资源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促进国家级电力市场建设。智能电网是电网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光伏、风电等分布式清洁能源分布广泛,对电网的封闭性、安全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规模化分布式能源电力的安全高效利用将是智能电网建设的核心内容与基本目标。建设智能电网可以满足电网与用户双向互供、即时接入等要求,保障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增强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构建电力交易市场的基石。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年10期,作者系国网福建电力管理培训中心主任)
延伸阅读:啃着苹果唱着歌 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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