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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陕西)电力2016年第三批物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公告

2016-05-31 12:19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开关柜国网招标采购线路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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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于2016年6月20日9:00-12:00;14:00-17:30递交至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于2016年6月21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万年饭店(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3号,电话029-82596666)。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按投标报价从大到小顺序核定,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应且只能以以下形式提交:1、银行电汇;2、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银行账户(同标书费账户),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账户:同标书费账户。

备注:1.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请各投标人在银行汇款备注栏填写“省招三批保证金”或“2016-SNGW-03保证金”字样,以便财务人员区分。

8.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所有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将与中标公告一同告知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两个文件规定费率标准,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2111020102234

联行号:102791000040

收款人名称: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1.切勿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与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混淆。

2.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3.请各投标人在银行汇款备注栏填写“省招三批”字样,以便财务人员区分。

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15号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207室

邮编:710068

联系人:胡鑫

电话:029-81005479

传真:029-81005454

电子邮箱:huxin421@163.com

财务联系电话:029-81005346、029-81005497。(备注: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开具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相关事宜请与财务人员联系。

2016年5月30日

原标题: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三批物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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