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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对阶梯电价有疑问 供电部门进行解释

2015-09-14 11:58来源:广西新闻网关键词:供电公司南宁阶梯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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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今年是不是每次抄表结算均可再次享受第一档1020度电量?

解答:阶梯电价政策“按年执行”,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阶梯级数仍为三档。

年阶梯分档标准为: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部分(每户月均用电量≤170千瓦时),此档电量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电量:2040千瓦时<每户年用电量≤3240千瓦时部分(170千瓦时<每户月均用电量≤270千瓦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年用电量>3240千瓦时部分(每户月均用电量>270千瓦时),此档电量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

问题三:“按年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后,两个月抄表一次不合理,能不能改为每月抄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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