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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6月份能源电力等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公告

2014-07-10 13:51来源:环保部关键词:南方电网输变电工程核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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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建500千伏徐闻海缆高抗站工程。站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本期建设至港城变电站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至南岭海缆终端站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增高压电抗器2×150兆乏。

(四)扩建500千伏南岭海缆终端站工程。站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本期建设至徐闻海缆高抗站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装设至林诗岛海缆终端站海缆终端设备1套。

(五)扩建500千伏林诗岛海缆终端站工程。站址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本期建设至福山变电站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装设至南岭海缆终端站海缆终端设备1套。

(六)新建500千伏港城(湛江)变电站~徐闻海缆高抗站~南岭海缆终端站陆地部分线路工程。线路总长度128公里,途经广东省湛江市。

(七)新建500千伏林诗岛海缆终端站~福山(海口)变电站陆地部分线路工程。线路总长度15公里,途经海南省澄迈县。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高抗站、终端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在通过耕地等场所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作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高抗站、终端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本期变电站、高抗站、终端站扩建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环境影响。变电站、高抗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终端站设有集油管道和集油池,事故情况下产生的漏油通过集油管道进入集油池,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四)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线路穿越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施工时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进入保护区的人员,禁止施工越界,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落实植被恢复措施,对林地进行人工补种和抚育,切实保护天然植被。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关于2014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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