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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电力百年故事

2014-07-03 14:52来源:国家电网杂志作者:郭蕾关键词:开封电力魏子青电力人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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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电厂前厂长马宗法曾叙述过这样的经历:开封电厂与商丘电厂联网,马宗法值班,由于消极怠工,发电机与商丘电厂不同步并列烧毁,责任重大,处境危险。但他抓住了日本女兵福田在操作前曾给商丘打过电话的事情,把责任推到福田身上,日本军官信以为真,打了福田一巴掌,马宗法化险为夷。

魏副理“转干”

“魏副理”原名叫魏志远,是创办普临电灯公司的魏子青的孙子,是开封电业局前身普临电气股份公司的第三代资方代表。建厂时,他本人持有4000 块现大洋原始股,是名副其实的资本家。由于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主动放弃股权,不要分红,只领工资,自愿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被国家认定为副厅级国家干部,享受14级干部待遇。退出工作岗位后,国家颁发有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1938年日寇侵占开封,普临公司陷入日本侵略者手中,魏家举家弃业逃往陕西,长达八年。1948年10月24日开封解放,普临公司回到人民手中。解放军代表进厂,广大职工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劳动,投入到修复机器、整修供电线路的工作中。不久,人民政府又拨款18.5亿元中州钞(约合18.5万元人民币)用于恢复生产,使全市迅速恢复供电。魏志远作为资方代表参与生产管理,职务是副经理,“魏副理”就是从这时叫起来的。

为了明晰公私股权,1950年3月至1951年12月,普临公司连续发布《登记股权通告》,告知包括迁往外地或移居国外的所有持股人进行登记。此项工作,一直进行到1955年才澄清普临公司的股权总计6000股,计30万元。人民政府投资的公有股已占股权总值的95.264%,全部私人股成分只有4.736%,随之报请河南省工业厅批准,“普临电气股份公司”改称“公私合营开封电厂”。

在1956年10月18日股东大会上,魏志远主动提出放弃股权,将手中持有的80股(折合现洋4000元)股票交公。

魏志远放弃股权以后,仍任副经理职务,掌管营业事务。在他的办公抽屉里放着一本燃料工业部颁发的《电价政策》,凡是涉及电价问题,都由他答复才能算数。魏志远虽然身为“副经理”,但这时已转换为普通一兵,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

原标题:开封电力百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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