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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6 16:45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输电线路变电站电网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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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千伏围垦变电站

规划所址位于大江东前进工业园区北面,占地面积约60亩。

同时,“十三五”期间,杭州市新增220千伏变电站28座、110千伏变电站97座,新增用地约1308亩。其中主城区新增用地约467亩;萧山区新增用地约234亩;大江东新增用地约123亩;余杭区新增用地约182亩;富阳区新增用地约113亩;临安市新增用地约78亩;桐庐县新增用地约35亩;建德市新增用地约35亩;淳安县新增用地约44亩。

(二)高压线路廊道规划。

1.规划原则。

(1)高压电力线路廊道分为架空电力廊道、电力电缆通道。高压电力线路廊道应规划专用廊道,纳入城市规划加以保护。衔接道路及综合管廊等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十三五”及远景管廊及站址的电力设施专项规划。

(2)架空线路廊道规划原则。

①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避免跨越建筑物。

②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廊道可结合电网规划及周边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线路廊道的走向和用地,尽可能沿高压走廊集中架设,在规划确定的高压线路走廊范围内不得安排新建与电力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③不同电压等级架空线路建设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架空线路走廊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3)地下电力电缆通道规划原则。

①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

②排管、沟槽、隧道、综合管廊的敷设需满足相关的规程规范。城市地下电缆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且必要时,可考虑采用地下共用通道。同时,应根据地下电缆线路的电压等级、最终敷设电缆的根数、施工条件、一次投资等因素,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敷设方案。

③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和不宜直埋且无机动荷载的人行道等处,当同路径敷设电缆根数不多时,可采用浅槽敷设方式;当电缆根数较多或需要分期敷设而开挖不便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地下电缆与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叉处或地下电缆需通过小型建筑物及广场区段当电缆根数较多且为24根及以下,应采用排管或电缆沟敷设;同一路径地下电缆数量在18根及以上,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电缆隧道敷设方式。

2.高压廊道规划方案。

(1)500千伏。

500千伏高压廊道规划重点是构建“四向二沿三跨(或四跨)”通道。

“四向”:即构建四个方向特高压站输电走廊:温北输电走廊(温北—临平、温北—仁和)、宁绍输电走廊(宁绍—萧浦)、浙中输电走廊(浙中—建德、浙中—临安)、浙北输电走廊(浙北—瓶窑)。

“二沿”:即构建两个沿江通道,加强东西电网互联。钱塘江北侧沿江通道(乔司—钱江或乔司—钱江—之江)、钱塘江南侧沿江通道(萧东—围垦—江东—江南—萧浦)。

“三跨”(或“四跨”):即构建三个或四个跨江通道,加强钱塘江南北电网互联。分别是乔司—江东、乔司—涌潮、之江—萧浦、钱江—江南500千伏跨江通道。

(2)220千伏及以下。

根据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各等级道路电缆管沟规划规模。城市主干道路一般应规划110千伏及以上电缆通道,城市次干道一般应规划35千伏及以下电缆通道。

220千伏高压廊道规划按照220千伏电网网架规划,根据电力输送潮流及重要程度,规划考虑如下:

①一级输送廊道。

500千伏变电所一级送出廊道,即500千伏变电所至220千伏枢纽站、环网上的首端站的220千伏高压线路廊道。每座500千伏变电所需规划两个及以上独立的廊道。

500千伏变电所联络通道,即满足500千伏变电所事故下转移负荷所需的通道。每座500千伏变电所需规划一个及以上220千伏联络通道。

由于其输送电力潮流及重要性高,一级输送廊道原则上规划采用220千伏架空通道。经技术论证采用220千伏电缆隧道或综合管廊的独立电力舱。

②二级输送廊道。

除一级送出廊道外的其他通道,包括500千伏变电所至220千伏终端站的线路、环网上接入220千伏终端站的线路、环网上220千伏中间站之间线路通道等。

二级输送廊道一般规划采用220千伏架空通道。经技术论证采用220千伏电缆隧道、综合管廊的独立电力舱或排管沟槽等。

(三)变电站和高压电力线路廊道保障和管制。

1.变电所选址规划黄线和高压电力线路廊道控制黄线经专项规划确定后,应按要求纳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市域内城乡各类总体规划的执行控制文件。

2.变电所选址规划黄线和线路廊道控制黄线的规划管理参照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

3.高压线路廊道和保护区的土地使用,应按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执行。规划线路廊道区域除原有建筑之外,一般不再审批房屋建筑新建改建项目,必须建设时应照会有关电力部门会签,以确保安全。

4.线路通过林区及成片林时应采取高跨设计,未采取高跨设计时,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边相导线间的距离和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两倍之和。对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进行巡视、维修的树木或果林、经济作物或高跨设计的林区树木,可不砍伐,但树木所有者与线路运行单位应签定限高协议,确定双方责任,运行中应对这些特殊地段建立台账并定期测量维护,确保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满足标准要求。

5.高压线路廊道跨越或邻近鱼塘水库等有垂钓者活动的区域,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以避免某些钓鱼杆引起与导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发生弧光接地故障,危及电网及人身安全。

6.高压廊道内5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石爆破性生产作业。已有的应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在高压廊道内进行平整土地或地下管线开挖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控制距离要求进行,以免发生电弧光接地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

7.高压线路廊道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控制间距,不应小于30米。当杆塔高度超过20米时应根据相关规定修正增加间距。

七、环境保护

(一)变电设施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噪声影响。

在城市电网中,位于城市中心区和居民区的变、配电所,由于电力变压器、散热器风机、电抗器、配电变压器等会产生高、低频连续噪声,变电站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

变电站噪声要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位于城市中心区和居民区的变电所应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尽量采用主变压器与散热器分体布置。220千伏户内变电站选用设备(主变压器、电抗器的本体等)的噪声应控制在65dBA—70dBA以下,110千伏、35千伏应控制在60dBA—65dBA以下。

同时,在变电站总平面布置中对具有隔声、消音、吸声等作用的建筑物和绿化进行优化。建筑和通风设计中要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位置以及添置必要和有效的隔声装置。

2.工频电场磁场污染防治。

变电站及进出线的工频电场磁场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高压交流架空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等规定。

3.废水、废油治理。

变电站的废水、污水应按种类分类收集、输送和处理;对外排放的水质必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的规定,并根据受纳水体水域功能划分,执行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不得排入自然水体或任意处置。

变电站内应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储油池以接受变电所突发事故时,变压器的漏油和可能产生的油污水。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随着设备的无油化,GIS组合电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等设备大量地使用了SF6气体,对SF6气体的回收和再生需加以重视。

4.生态环境保护。

城网电力设施的建设应与市容环境相协调,并注意水土保持。采用新技术,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绿化带、植被以及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电力线路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电力输送伴有工频电场磁场和感应,为避免架空电力线对通信线的干扰,设计时应从导线选择和连接等方面考虑,无论是单导线还是分裂导线,均应使导线半径或等值半径等于或大于引起电晕的半径,避免出现电晕现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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