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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拟对9项输变电工程作环评审批意见公告

2017-07-31 09:49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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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区西南部220kV电网加强工程

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

建设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徐州供电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220kV三堡~易城输电线路,2回,线路路径全长约31.8km;

(2)改造220kV赵沙线,2回,线路路径全长约0.33km。拆除28#~29#段塔基及导线,在现有线路西南侧重新立塔架线;

(3)改造110kV沙易/易焦线,2回,线路路径全长约0.36km。拆除9#~10#段塔基及导线,在现有线路东北侧重新立塔架线;

(4)改造110kV易高线,1回,线路路径全长约0.37km。双回设计单回架线,拆除9#~10#段塔基及导线,在现有线路东北侧重新立塔架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表面光滑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

②电磁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采用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a)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b)当110kV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及其他公众偶尔停留、活动场所时,导线最小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m;当110kV架空线路经过居民住宅等建筑物(不跨越)时,居民区110kV导线最小对地高度为7m。

c)当220kV线路经过耕地及其他公众偶尔停留、活动场所时,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6.5m;当220kV架空线路经过居民住宅等建筑物(不跨越)时,同塔双回同相序架设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2m;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9m。

d)线路路径应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必须跨越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按本报告要求保持足够的净空高度,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10kV线路采用跨越尖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5m,跨越平顶房屋时,考虑平顶房屋屋顶上方有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220kV双回线路采用同相序架设跨越尖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2m;跨越平顶房屋时,考虑平顶房屋屋顶上方有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3m。采用逆相序架设跨越尖顶房屋时,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9m;跨越平顶房屋时,考虑平顶房屋屋顶上方有人员活动,导线对屋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0m。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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