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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017-01-18 10:06来源:北极星储能网整理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三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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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充电、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编制三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6年12月前结合我市实际,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建设。

2.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停车位充电设施应与各类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改造已建和在建的各类停车场充电设施,符合改建要求的,在2018年底前完成改造。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公共充电设施,在商场、车站、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停车场建设一定数量的充电终端;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内部停车场所要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终端。

3.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落实国家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用地要求,并将其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新建充电设施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保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与公共停车场、商场购物停车场以及小区停车场整合建设。鼓励和支持利用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三亚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3-2020)》中规划的新建汽车加气站,50%转为充电站或汽电合用,到2020年底建成的充电站或汽电合用站具体数量为中心城区4座,海棠湾片区2座,亚龙湾片区1座,红塘湾及天涯片区1座,崖州片区2座,育才片区1座。

4.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三亚供电局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三亚供电局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

(三)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016年9月底前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申请新能源汽车国家、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拨付。

(四)落实充电设施优惠政策。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作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充换电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充换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16年12月前市物价局牵头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

(五)抓好新能源汽车经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经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供应商授权并取得经销新能源汽车资质的企业,需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按照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商建〔2016〕230号)执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经销商应严格履行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的质保承诺,提供相配套的售后服务。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六)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管理和保障。

新能源汽车运营单位要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和紧急处置机制,加强实时跟踪、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故障诊断及风险提示。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汽车租赁、环卫、物流等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要安装车辆运行技术状态实时监控装置,进行有效监控管理;鼓励私人购置的车辆安装实时监控装置,加强对享受补贴的私人新能源汽车运行状况、电池状况进行监控。全市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监测数据统一接入市新能源汽车监控系统平台,加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2016年12月底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建设我市新能源汽车监控系统平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要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充电设备使用安全。公安交管部门要简化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年检等有关办理流程,提供便捷服务,按公安部要求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研究制定交通管理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2016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在公共停车场停车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七)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领域。

在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物流等公用服务领域探索融资租赁运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运营模式中的创新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营。在政府办公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园区探索“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模式,策划实施 “绿色通勤”、“绿色旅游”示范项目。在邮政、快递业、烟草系统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物流配送。

六、地方补助标准

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在我市上牌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一)车辆采购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1:1的比例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出厂指导价格的60%,地方补助由省市按比例分担,具体标准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二)充电基础设施补助标准。具体标准参照省有关文件执行,研究制定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29个成员部门组成的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地区和部门任务及职责,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二)加大扶持力度。贯彻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贴政策,在国家、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安排相应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对充换电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和充换电服务在规划、用地和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统筹协调。按照确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内容包括:推广数量、推广车型、充换电设施建设、安全运行管理、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等。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落实,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社会机构和公众易于接受、乐于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良好氛围。

(五)本方案有效期设定为5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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