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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2017第一批物资类协议库存(互感器等)招标公告

2017-01-09 13:54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低压电流互感器电能计量箱国网招标采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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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件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潜在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包号(不能以个人名义付款)。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1-51214980(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针对JP柜、电能计量箱(非金属)两类物资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财务将不予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

(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屏风街31号)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3)潜在投标人点击购买之后,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体育场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1202021009900005703

汇款摘要: ZBGWxx-xx(xx标-包x)标书费

(4)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00062664601

行号:10433105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 ZBGWxx-xx(xx标-包x)投标保证金

(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怡、余秋菊、祝坚浩

联系电话:0571-51214781、51214843、51214842

传真号:0571-51214980

(6)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屏风街31号供应商服务大厅

(7)先凭电子钥匙在网上进行标书的购买,再付款,再根据(1)和(2)的要求将交款底单传真至财务,最后在电子平台上进行标书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投标采用以电子投标为主,纸质投标辅助的方式:

(1)对于投标报价函及报价表,投标人仅需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提交。

(2)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部分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该部分投标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

(3)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部分,投标人无需将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仅需通过线下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此部分投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本为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8:30-11:3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3日上午11:30,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58号(宋城对面),杭州悦溪山庄。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3日上午11:30。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完成标书上传后,需要在项目截标之前,在“PCP供应商服务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制作,已完成投标响应的标包可通过“PCP供应商服务平台”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保证金等内容后,在线生成相应的投标二维码,并进行下载打印,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二维码在线制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PCP供应商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的【用户操作手册_PCP供应商服务平台(供应商版)】。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71-51214805。

7.2本次开标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开标,开标价格在商务平台确认,开标现场视屏直播在PCP供应商服务平台进行(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关附件:《开标流程说明》)。

7.3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投标人应及时从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并使用最新版的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7.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需提供原件一份,装订于商务投标文件的首页。如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分标的投标,原件可装订于任意分标的商务投标文件中,其余分标放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所放置的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

7.6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商务、技术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中的表格必须提供齐全,未提供全的视为重大偏差。

8.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

邮编:310003

招标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571-51214845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1-51214716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71-51214847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71-51214794

浙江电子商务平台运维:

联系电话:0571-51212632、51212622

PCP供应商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571-51214805、51214807

2017年1月9日

附件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备注:销售业绩应提供销售合同,相对应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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