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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及产业化发展意见》全文

2016-11-18 08:56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充电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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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步伐

(一)充电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和具有资质的企业充分竞争,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护,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激发市场换投资、市场带动产业发展的活力。2016年全市计划建成城市充电站9座,移动充电站(车)2座,公共充电桩12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1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配建不低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电网建设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三)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 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四)建设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责任单位: 市城乡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五)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对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对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六)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要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七)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市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国电驻马店供电公司)

(八)培育市场主体。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加快商业模式创新

(一)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鼓励个人将拥有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三)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一)加快驿城区电动汽车产业园建设进度。抓住新能源汽车市场启动的战略机遇,扩大示范应用范围,重点吸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入驻,逐步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全产业链体系,构建“整车+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集电动汽车组装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进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南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2016年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1万辆以上。到2020年,形成省内重要的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基地。(责任单位: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

(二)积极推进整车制造快速发展。推动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对照国家生产准入标准,加快生产平台建设,尽快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形成产能。(责任单位: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

(三)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控、动态检查,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市场退出等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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