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评论正文

1-11月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汇总

2016-11-17 09:00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规划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呼和浩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涵盖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安全监管等内容,基本建立了充电设施运营准入、退出机制。《呼和浩特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建设实施方案》则主要明确了2016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一是到2016年底,开工建设16座快速充电站,建成移动充电车快速取电点15处,争取建成充电桩1000个;二是推动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上述两个文件的出台,将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34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的,“突出抓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组件制造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着力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这一产业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支持。

江西省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发改委印发了《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个人建设无需备案、办理许可证和申请用电报装。

在办理规划许可方面,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库),及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则应办理相关许可证。

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机构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应当取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在住宅小区建设充电设施,不得侵占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开展工作,不得阻挠充电设施合法建设需求。

广西省

广西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写到,为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目标,加强政策引领,逐步建立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基础设施规划、市场准入、核准备案、建设运营等方面简化手续,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商业运营提供服务支撑,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柳州

6月30日,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新建的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15%的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容量,按100%的比例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社会停车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机构的内部停车场,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广西梧州

《梧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于近日印发。专项规划提出,规划指出,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27座,充电桩5410个,以满足全市6425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其中,结合公共交通场站、环卫停车场、出租车营业网点及公共停车场相关规划,建设9座公交车充电站、4座出租车充电站、4座环卫车充电站、2座物流车专用充电站、4座公共充电站。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4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积极推进私人乘用车充电桩建设,建设4159个私人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充电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251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求。

四川省

成都

8月11日,成都市发布《关于成都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的通知》,在符合规划、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现有加油站和加气站,若增建、改建经营性充电设施,将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20%、最高200万元补贴。除了《通知》中提到的加油站、加气站外,根据《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有三类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都可申请补贴。

第一类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新建并竣工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含换电、无线充电等)。成都市将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30%、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二类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成都市将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一辆车只享受一次补贴。第三类是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投运的,也是享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

泸州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进行了公示。至2016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照13座控制。规划至202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31座控制。规划至2030年泸州市各类型社会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总量按77座控制。

四川广安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20年,全市建设完成大型充电站12座(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其中单独选址和独立供地的公共充电站6座、停车场充电站(大型停车场及小区停车场配套建设)6座;建成各类充电桩7200个(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和充电桩),满足市域内和过境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在全面落实中、省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由市、县(含园区)财政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可按不高于项目设备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设施查看更多>充电设施建设查看更多>充电规划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