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网建设市场正文

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设计

2016-11-14 08:20来源:走进电力市场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直接交易电力市场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通过不同交易模式实现电力市场的目标

前面提到,电力市场的目标包括长期效率、短期效率和公平等多个方面,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类型的组合来实现这些综合的目标。

1)通过容量市场、政府签订的差价合约等实现市场长期的目标

在长期,市场的设计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目标,如:长期容量投资的充裕度问题;历史问题,即改革前政府批准的一些投资能够收回成本;改革可能造成的企业破产问题;可再生能源发展等能源政策的实施等。

对这些目标,可以通过容量市场、差价合约等机制来实现,其特点是与企业实际的供给、需求量无关,不影响电力系统实时的运行。

比如,通过容量市场使得发电企业即使不发电也可以获得一定确定的收益,从而保证电源投资的充裕性。再如,通过政府主导签订的差价合约来保证相关市场主体的一定收益。实际上,英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都通过差价合约或类似的机制来实现政府的一些政策目标。我国广东省的基数电量也可以用差价合约机制来实现。

2)通过现货市场实现短期的最优资源配置

现货市场中,所有发电企业和用户采用全电量竞价,按社会福利最大的原则(用户不报价时即为发电成本最小)进行市场出清。在竞争充分和市场力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发电企业按照发电的短期边际成本报价,成本低的电厂优先中标。

根据科斯定理,只要允许中长期合同的自由交易,且交易成本很小,则现货市场之前签订的中长期合同不会影响现货市场的效率。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理解这个结论。系统有两个电厂A和B,容量都是500MW,每度电的发电可变成本分别是0.2元和0.5元。某个交易时段(一个小时)的负荷是700MW。下面分析两种情景下的调度结果。

情景1:政府与A和B电厂分别签订了400MWh和300MWh的基数电量合同。不允许发电权交易。实际A和B分别发电400MWh和600MWh,总发电成本为0.2*400,000+0.5*300,000=230,000元=23万元。

情景2:没有基数电量合同。根据经济调度原则,A发电500MWh,B发电200MWh,社会总发电成本为0.2*500,000+0.5*200,000=200,000元=20万元。相对情况1,总发电成本少了3万元,也就是说,社会福利增加了3万元。

情景3:政府与A和B电厂分别签订了400MWh和300MWh的基数电量合同。允许发电权交易。由于A的发电成本远远低于B,A和B达成协议,B电厂将其100MWh的发电权以0.15元/kWh的价格转让给A。也就是说,A可以多发100MWh电,但需要给B一定补贴:0.15*100,000=15000元。这样,最终A发电500MWh,B发电200MWh,社会总发电成本与情景B一样为20万元。但由于有基数电量合同,相对情景2,A多了15000元成本,而B多了15000元收益。但相对情况1,A多发了100MWh的电而增加利润15000元,B少发100MWh的电也获得了15000元的补贴,社会总福利增加了30000元,这主要是由于发电成本降低了3万元造成的。

情景4:政府与A和B电厂分别签订了400MWh和300MWh的基数电量合同。不允许发电权交易,但允许电厂在现货市场申报上调、下调价格。假设A申报每度电价格高于0.35元可以增加发电100MWh,价格低于0.1元可以减少发电250MWh;B申报每度电高于0.6元可以增加发电200MWh,每度电补贴其0.35元愿意减少发电150MWh。现货市场中,交易机构对上调、下调报价出清,结果A上调100MWh,B下调100MWh,对A增加的发电按每度电0.35元结算,对B减少的发电按每度电0.15元补贴。最终,市场的发电成本与情景2也一样,为20万元。A和B的利润水平和情景3一样。

从上面的例子看到,在允许远期合同(基数电量合同)进行交易(情景2的发电权交易或者情景3的现货市场调节交易)且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基数电量合同的存在未影响社会福利,仍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基数合同电量的存在影响了社会福利在不同的市场主体(电厂A和B)之间的分配。但如果交易成本很高(比如没有上调下调市场,且缺乏有效的发电权交易机制),最终实际按照基数电量合同调度(情景1),社会福利就会受到损失。6对我国电力市场交易模式设计的建议

1)通过差价合约等中长期合同形式实现电力系统投资有效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目标。

2)建立有效、方便的中长期合同(包括政府签订的基数电量合同和市场协商合约、集中竞价合约)转让和交易机制。

3)现货市场进行全电量竞价,现货市场的调度时段为半小时或更短。

本文出自:走进电力市场微信号

相关阅读:

我国电价改革及各大电力交易中心业务进展情况 

原标题:观点|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的设计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交易查看更多>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电力市场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