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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征求意见稿)

2016-10-19 10:0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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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议讨论的情况:

(1)2014年03月26日,在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内下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共有4家单位反馈意见。

(2)2015年05月13日,在动力电池标准工作组内第二次下发《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共收到33家单位反馈意见;起草组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初步讨论,并形成了标准制定初步方案。

(3)2015年9月10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工作组二届五次会议上,起草人介绍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标准起草方案,主要讲解了标准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的参考依据和起草方案,并就标准详细内容展开讨论。。

(4)2015年12月17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工作组二届六次会议上,起草人介绍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规格尺寸标准调研表》在二届五次会后收到的反馈意见。会议代表主要从整车厂和电池供应商的角度就电池规格尺寸标准展开了充分讨论,整车厂主张借鉴德国VDA的标准,根据整车需求来确定电池单

体的尺寸情况;电池供应商与整车上在减少电池尺寸种类的意见上整体是统一的,但是电池尺寸数量减少又与车辆设计时企业需求的多样性存在矛盾。秘书处进一步收集整车和电池供应商的意见,主要从整车需求的角度出发,同时结合电池供应商实际情况进行标准工作。

(5)2016年5月25日,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工作组二届七次会议上,起草人介绍了《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最新的进展情况与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讨论形成了标准草案。

(5)2016年8月4日和8月31日,标准起草组主要负责人分两次向工信部装备司汇报了标准制定工作进展,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专家也参与了会议讨论并加入起草组,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提供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会议确认了单体尺寸的筛选原则,并听取了模块和标准箱尺寸确定的原则性意见,结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模块尺寸规则研究已有的经验,起草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1)充分参考吸收已有国内外标准的内容,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国内外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2)尺寸推荐的电池单体,应具有市场代表性,市场占有量是电池生产企业与整车配套的结合点,一方面代表了主流的电池生产与研发技术,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电动汽车整车的需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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