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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征求意见稿)

2016-10-19 10:0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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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国DIN SPEC 91252:2011-01 电动道路车辆-蓄电池系统-锂离子电池单元的尺寸规格

本标准由德国电动道路车辆工作委员会制定完成,于2011年发布的试行标准。除了通过外形尺寸将电池单体分为圆柱形、棱柱形(也即方形)和薄膜电池三种,还按照应用范围不同分为高能电池和高功率电池两种,这也是德国标准与目前国际上其他标准的主要不同之处。体现在标准内容上,按照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搭载增程器的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纯电动汽车三大类,首先

对电池容量(Ah数)进行分类,接着在三大类应用对象中,用列表的形式规定了电池关键尺寸参数的范围。德国电池尺寸标准对三种车型选用的电池进行规定,不符合市场规律,例如,纯电动汽车的电池规格中不包括圆柱电池,而畅销的特斯拉采用的就是小型18650圆柱电池;另外,该标准规定的电池范围太窄,也不符合市场规律,例如,圆柱形电池的直径范围(37.6至37.8±0.2mm),已经指定了只有38120圆柱电池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排除了18650和26650等其他大规模应用的锂离子电池,也不符合国内实际应用情况。

归纳已有的电池尺寸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已有的电池标准规定内容都仅涉及尺寸,不规定电池的内部构造、化学物质、电气特性等内容;

(2)目前基本确定电池类型包括圆柱形、方形和软包装电池三种;

(3)三种类型电池的尺寸都可以通过规定关键结构的大小来确定,明确电池关键结构并通过表格的形式规定其尺寸,是切实可行的电池尺寸标准工作思路;

(4)涉及电池尺寸以外的内容,例如具体应用范围和对象,由于电动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建议在标准中进行规定,否则很可能不适应技术的变化;

(5)所有标准都只能规定到电池单体层级,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层级都没有规定。

本标准在原有的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依据国内动力蓄电池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了VDA标准从整车企业需求出发与ISO标准全面考虑电池产品种类的特点,体推荐了国内规模化应用的电池尺寸,另一方面也与国内外标准法规保持协调。

七、 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作为电池尺寸规范的基础类标准,参考了现有标准有关术语的内容,与现行动力电池标准保持协调一致。

八、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单体尺寸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最大的意见分歧是电池种类繁多,尺寸多样,无法确定一个合理的尺寸筛选原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产品尺寸。

针对该问题,2015年10月至今,考虑到标准的目的是推荐有代表性的电池单体尺寸,供电池生产企业和整车应用企业选择使用,并在下一步产品更新时选择市场占有率高的电池类型,降低生产研发成本,提高产品成熟度,进行了标准工作思路的调整。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库”和“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管理系统”两个数据库,选择市场占有率高、销量大的单体类型,分析时按照乘用车用和商用车用市场配套量前15的电池进行筛选,主要的筛选原则包括市场占有率、配套量、比能量、配套车型技术条件以及未来整车技术发展趋势等,进一步减少尺寸数量,最新草案包含了圆柱形电池2款,方形电池8款,软包电池8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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