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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备等相关产业

2016-09-30 14:02来源:云南经济日报作者:楚非关键词:充电站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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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带动发展

未来,我省将重点发展新能源整车、低速电动车、关键核心零部件、充电设备和相关服务产业等产品。

在产业发展布局方面,将按照云南省园区空间布局规划,根据园区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有所侧重,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不同园区之间的错位竞争,形成昆明新能源乘用车、客车生产及研发基地,楚雄新能源乘用车及专用车生产基地,大理低速电动车生产基地。

为实现预定发展目标,云南将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引入和培育新能源整车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能力,使其做大做强,力争形成1-2家具有国内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地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

以滇中城市昆明、楚雄为主,布局建设云南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和项目,在项目审批、资金、土地、人才和产业配套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还将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合作,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机构等,着力攻克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

此外,加大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强化精准招商。充分利用我省水电资源优势,加快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有实力企业和重大项目。

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规划》提出,要按照“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动建设充换电设施,发展公共场所充电、移动充电、无线充电等多种形式的充电服务模式。

未来,云南还要以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突破口,引导和带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动企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和降低生产成本。

其中,将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

新闻延伸:

为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工信委研究编制了《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该政策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内容涵盖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等方面。

一、产业发展

云南将支持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准入和新产品开发,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研究制定我省高原型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技术标准。

其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省内建设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投资整车和动力电池达到一定数额的重大项目,按“一企一策”方式,单独研究项目用地、资金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对新进入国家《车辆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新进入国家《公告》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次性补助200万元等。

二、充电设施建设

从2017年起,全省明确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将充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原则上要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现有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云南电网公司、云南能投等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老旧小区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或新建。

三、推广应用

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省内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实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政策,对省内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备案登记。从2017年开始,省本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新增或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80%;省属国有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延伸阅读: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原标题:权威解读:落子新能源滇汽车业欲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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