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网建设政策正文

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浙江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09-23 09:29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电力供给侧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完善交直流互备的特高压电网

建成宁夏灵州—浙江绍兴±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形成“两交两直”特高压网架。到2020年,浙江省建成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3座、变电容量2400万千伏安,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1185公里,±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2座、容量1600万千瓦,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527公里。

2.构筑网源协调的500千伏电网

加强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形成以特高压站和沿海电源群为支撑,脉络清晰的浙北、浙中、浙南三个区域电网。“十三五”期间,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3座、扩建500千伏主变25台,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4155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长度2057公里。到2020年,浙江省将拥有500千伏变电站52座,变电总容量12660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0141公里。

3.优化安全灵活的220千伏电网

加快220千伏主干网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建220千伏变电站84座,扩建43座,整体改造变电站12座,退役1座,新增变电容量5016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6411公里。到2020年,浙江省220千伏变电站375座,变电总容量16980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2553公里。

4.全面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

进一步加大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到2020年,完成配电网投资800亿元以上。110千伏新建变电站383座,新增变电容量4513万千瓦,新增及改造线路长度7285公里;35千伏新、扩建变电站47座,新增变电容量139万千瓦,新增及改造线路长度1633公里;10(20)千伏新增配变99928台,新增配变容量3275万千瓦,新增及改造线路长度57995公里;0.38千伏新增及改造线路长度28411公里。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1%,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0.8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7%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3.8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解决乡村及偏远地区电网薄弱问题,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5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用电。

(三)构建高效、低碳的电力消费格局

以全面提升电力系统效率为目标,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示范工程和电能替代工程,实现供给侧和需求侧高度融合发展,逐步构建高效、低碳的电力消费体系。

1.鼓励实施电力需求侧响应示范工程

构筑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协调发展的电力供给和消费体系,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提高电网调峰能力和电力配置效率。探索推进电力需求侧响应示范工程,推广智能用电小区、智能用电楼宇、智能用电园区以及能效电厂等示范项目。探索灵活多样的市场化交易模式,建立健全需求响应工作机制和交易规则。努力实现削峰填谷,力争到2020年形成占全社会最高负荷2%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

2.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

提升能源利用清洁化水平,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推进工业、交通、商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等各领域的电能替代,大力推广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电锅(窑)炉、冰蓄冷、电采暖、家庭电气化及厨炊等电能替代,力争增供负荷300万千瓦左右,增供电量120亿千瓦时以上,占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2.8%以上。

3.全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分类有序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其中,新建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新建用户自用充电桩19.8万个以上,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新建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以满足补充充电需求;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快充站全覆盖,新增超过16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求。

(四)构建创新、融合的电力科技体系

依托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扎实抓好电力工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打造电力科技装备产业基地,培育一批电力领域产业基地和装备企业,建设互联网+智慧电力示范工程,构建创新、融合的电力科技体系。

1.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自主创新

以大衢洋海上风电等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为依托,带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重点突破低风速风电、大容量海上风电、潮汐发电、潮流能和波浪能发电、新一代生物燃料、先进储能材料、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煤炭分级分质转化等技术。以浙江大学等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科研院校为依托,加快建设电力领域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试验和成果转化等技术研发平台。

2.加快推进电力装备及关联产业发展

加快提升我省重大技术装备和高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系统成套水平及自主化能力,加快推进电力装备及关联产业发展。依托沿海核电基地建设,打造以核电成套设备、关联设备制造为主体,兼具核电服务的产业集群;依托风电产业基础和海上风电工程建设,提升大功率风机整机制造能力;依托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其核心设备,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依托清洁煤电技术研发,做强清洁煤电装备及电力成套装备产业。带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设备、终端用能智能设备等关联产业发展。到2020年,打造海盐中国核电城、嘉兴光伏产业高新技术园区等10个以上的产业特色比较鲜明、主导产品竞争力较强、市场化机制较为健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创新能力较强的电力领域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浙富集团等20个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电力装备企业集团。

3.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电力基地建设

以建设互联网+智慧电力基地为依托,积极推动电力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相结合,建设贯穿电力生产、供应、消费、储能全过程的智慧管理平台,试点新能源+微电网,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多能互补的分布式能源等示范项目,实现广泛互联、智能互动的电力服务体系。

(五)构建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体制

进一步深化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省级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建立“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

1.稳步推进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培育多元售电主体,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投资和售电业务;放开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查看更多>电力供给侧查看更多>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