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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诞生 6月输配电工程项目盘点】北极星输配电网一周要闻(6.20-6.24)

2016-06-24 15:1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输配电电力交易中心输配电一周要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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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批拟参加直接交易电力用户经我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共123家,已于2016年6月1日至14日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同意列入参加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成员目录,待经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即可成为正式成员。请市按附件名单通知本辖区用户到“河北电力交易中心业务大厅”进行市场主体资格注册,是否注册由用户自愿选择。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4日(工作日),逾期不注册的视为放弃,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不再受理。

二、今年南网共安排100亿千瓦时的交易电量规模,与用户上报的直接交易电量需求182亿千瓦时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初步确定按以下原则开展交易:

(一)直接交易电量按用户需求总量的一定比例进行控制,直接交易电量上限不超过去年下半年用户用电量的55%左右;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交易;

(三)交易次序按用户受电电压等级由高到低;

(四)对各市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不做分解,由市场交易主体在南网范围内自主选择和确定交易;

三、请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企业积极配合省电力交易中心做好以下工作:

(一)办理用户CFCA数字证书(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二)组织用户、发电企业参加省电力交易中心对交易规则、交易平台应用的培训工作;

(三)与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共同组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行双边协商,签定正式合同(示范文本由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平台确定成交结果前签订的交易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四、各市各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电力直接交易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试点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3. 四川发改委关于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全文)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272号),本网将其内容整理如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关于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电价优惠等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降低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四川电网直管直供区化肥生产用电(含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生产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相同用电类别和电压等级的大工业或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2016年6月1日起,四川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87分钱,趸售工商业电价同步调整,大工业用电价格不作调整。调整后的四川电网销售电价表和趸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2。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利用本次趸售工商业用电降价空间,相应制定落实当地地方电网工商业电价调整具体方案。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并做好舆情监测、宣传解释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供电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政策。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 来源: 北极星输配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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