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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电力2016年第一批物资(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等)招标公告

2015-12-24 13:10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在线监测国网招标采购国网新疆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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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文件的购买事项: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的,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4.4投标人必须先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执行所投标包的网上点击购买确认操作。操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及时通过现金或电汇方式支付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购买标包的《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附件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审核其在网上执行点击购买确认操作的标包,未在《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中列明的标包或其所投标包与购买费用合计金额存在不一致情况的,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的招标文件购买点击确认操作均不会被审核,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1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是判别能否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之一。由于投标人未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标书购买费用及未提供《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而造成其无法进行投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5年12月30日19:00前将澄清问题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提出(发出澄清时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做出澄清答复后统一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回复。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纸质版澄清,所有澄清均以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加盖企业电子签章提出的澄清为准。

4.6投标人需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项目投标,名称为“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1月12日上午11:00时。

地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原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上)为2016年01月12日上午11: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及光盘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上午10:30-13:00(北京时间)。

5.2 本次投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招标人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纸质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除外)。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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