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电改配套文件千呼万唤始出来 专家们怎么看?(附政策梳理)

2015-12-08 08:57来源:中国电力知库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林伯强(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则指出,既然是让售电业务更加市场化,那就不能将电网企业排除在外,何况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有着很成熟的运营经验和管理能力。他表示,新电改之后,发电厂可以直接将电量卖给用户,在价格上,发电企业和用户都会更划算一些,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发电厂的盈利能力就会得到提高。

韩启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分析师)

韩启明认为一方面假设不让电网公司进入售电,这么大的利益转移到社会并不合适,从安全角度说,电网公司可有售电公司,但要求售电不能与配电网放在一起。另一方面这次实施意见中,并没有提“售电牌照”,符合市场化要求,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的思路。“不过,售电依然有市场化准入的要求,电力的流动根本还是资本流,需要资金能力随时进行结付,需要资产保证。此外供电企业做售电,也要有保底服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所以要有业务许可证。满足标准后公示,供电企业的市场进入和退出都有标准化的流程。

何兆成(华中能源监管局原局长、党组书记)

何兆成认为,放开售电侧市场利于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格局,建立价格传导机制,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促进供电服务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本轮售电侧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售电主体是否能在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售电侧市场能不能培育和建立起来。

他认为,售电侧放开以后,还应加强对售电市场的监管工作。为此,他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建立差异化准入和严格的退出机制。例如,为积极培育售电主体,可对不同类型的售电公司制定差异化准入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售电主体,应勒令退出市场;二是制定完善的售电服务监管标准。例如售电公司的被投诉率、被转换率,可由监管部门收集并定期向用户公布;三是建立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制度;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五是加强售电公司运营成本监管,特别是对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六是探索输配电价的激励型定价方式。

欧阳昌裕(中电联副秘书长 高级工程师)

欧阳昌裕认为:1、本次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就是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稳妥有序推进“三个有序放开”、“一个相对独立”和“三个进一步强化”改革的。2、中发[2015]9号文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稳”,明确提出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即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输配电环节属于自然垄断环节,政府要严格监管,同时确保其对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开、无歧视服务,这是大家已经形成的共识,而且从改革实施难度上看也相对容易。3、准入门槛要适宜,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政府监管要规则精细化、菜单化,惩戒刚性化,做好风险防范。

政策梳理

近期发布的政策梳理

原标题:【专家】解惑电改配套文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售电侧查看更多>电力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