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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扒】兵分两路 电动汽车造车大潮将至

2015-11-17 09:43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杜威关键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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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造车领域具备多重催化剂,在“万事俱备,只‘待’东风”的产业条件下,造车“大潮将至”。造车“新兵”兵分两路,一路是新能源汽车上游零部件等企业纵向整合进入造车领域,另一路是互联网企业跨界造车。

1.两种力量,电动车造车良机已现

1.1 外部压力:史上最严法规渐行渐近

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简称《规划》)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根本大法”,《规划》明确提出了燃料经济性的改善目标。

图表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相关表述

资料来源:国务院,广证恒生

为落实《规划》的要求,推动我国乘用车燃料经济性水平的持续改善。2014年12月22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第四阶段标准方案(包括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第四阶段标准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我国汽车节能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该规定的第一版,该标准规定在我国生产并销售的车辆必须满足相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

图表2《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政策变化对比

 

注:特殊结构车辆*指装有非手动档变速器或具有三排及三排以上座椅的乘用车。 资料来源:工信部,广证恒生

通过对比发现,新标准将更加严格,各质量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普遍提出了20%左右的下降要求,对企业形成了较大的挑战。

为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我国于2011年制定发布GB 27999-201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在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要求,GB19578-2014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最新版本,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必读内参:兵分两路,电动汽车造车大潮将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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