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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要打破垄断 输配电价如何办?

2015-07-30 09:02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刘波关键词:输配电售电业务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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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注意的是,价格改革只是电力改革的一条腿,作用有限。其实上一轮改革已经对价格机制实现了很大程度的理顺,然而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输配电网的功能重叠,难以合理界分,而且输配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垄断。在2002年的厂网分开改革之后,发电环节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竞争的格局,但电网环节目前是垄断经营。虽然“大一统”的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了,但国内输配电市场基本上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主宰,尤其是前者负责主要的电力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放开价格是无效的,因为这反而有可能让企业的定价能力更趋垄断,只靠对价格监管也是不够的,必须对整个竞争格局动刀。

不少专家提醒,输配电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自然垄断特性,简单地依靠拆分并不是办法。这一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出路应该是在尊重自然垄断特性的情况下,政府严格控制垄断利润,不使之导致电价的上涨。电网应该从垄断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为公益服务。的确,电网在多数国家都是特许垄断经营,但政府必须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调控,比如将电网垄断企业的利润公开化,并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机制。而在地区性的自然垄断性不强的领域,应该给社会资本更大的空间。

社会资本如何进入电力领域是一个大问题,可能受到既得利益的阻挠。例如,2012年山东魏桥集团的自建电厂就曾与国家电网发生冲突。魏桥的自建电网打破了国家电网的垄断,让当地企业和居民用上了成本更低的电。而当魏桥集团准备将其发的电输送给附近地区时,与国家电网因利益问题爆发暴力冲突。山东作为发电大省情况还好些,其他地区的地方电厂更容易受到电网垄断的压制,目前大多已虚弱不堪,这显然对打破垄断是不利的。

此前已有很多人士呼吁,应该推动大用户直供电,允许发电厂和用户之间确定价格进行交易,而电网在此过程中只应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而不能成为交易的主宰。新的电改应该确保这一点的落实,因为电网只是电力输配主体,而不能成为交易过程的主宰者。

2002年的厂网分离改革为电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十多年来电网的基本格局没有大的变动,与石油等领域的改革相比,电力改革明显滞后,所以改革需要更大的魄力。现在的目标是进一步打破输电环节的垄断,找到电网企业的合理定位,增强电网企业的公益性质,同时改变竞争格局,给社会资本更多的投资机会。惟此才能够理顺价格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真正做到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中国社会资本投资电力领域有很大的潜力,新的电改应该勇敢地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以明确的规定免除社会资本的后顾之忧,增强其参与积极性和动力。

(作者为资深财经媒体人)

原标题:新电改要敢于对垄断开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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