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评论正文

“一带一路”带来的是机会而不是具体项目

2015-04-14 10:2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桂俊松 仝晓波关键词:一带一路能源安全能源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走出去”不一定要与国内需求挂钩

中国能源报:有人把“一带一路”看作中国的“马歇尔计划”,还有人强调“一带一路”不应过度强调能源合作,毕竟涉及到很高的政治敏感,按您刚才说的福建炼化项目运作模式,其实可以化解这种政治敏感性。

查道炯:敏感归敏感,最终还是实际的利益。“一带一路”必须考虑能源合作。而且合作了也不一定非要拿回来。将能源合作作为一般性的投资项目,这样有何不可?

核心不在于是不是能源,也不在于是不是“一带一路”,而是在合作过程中,应该如何考虑我们所参股,或者是参/控股的项目产品的出路。把对某一个项目的投资与其产品出路的控制力高度挂钩,历史上遇到的麻烦就特别多。

需要能源的不光是中国。如果把包括油气在内的能源项目看成一个普通的投资,将其产品与中国市场的需求脱钩,就应该去做。这也是符合中国利益的。

应该认识到,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对外投资的论证,要改变原来的贷款换什么,投资换什么的习惯性思维。就能源合作而言,我们应该大力宣扬的理念是要提高当地的能源供应水平,而且也要这么去做。同时,在追求“一带一路”愿景的过程中,我国能源企业必须把境外项目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不是投资规模的扩大)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上。

中国能源报: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全球能源安全格局在发生变化,我们的能源安全观也要随之发生变化,二是即使秉承过去的能源安全观,我们也应该在操作性层面上做出改变。

查道炯:“能源安全观”,可宏观,可微观。“居安思危”的警示,在各个国家都有,也很正常。在操作层面,我国传统的能源安全观中有一个很清晰的逻辑:资金、资产、操作、验收、进口,都要交给国企控制。这不是双赢,而且还会滋生别的问题,比如腐败。从过去这么多年的经验看,一些由国企包干的对外投资,反而把国内的腐败链条延伸到了国外。

建议我们在油气项目的对外投资中,走出追求控股的思维定势。在投资环节,以回报率作为追求。在投资项目的产品出路环节,以分销安排作为应对产品贸易价格波动的手段。总之,多想想如何避免包揽某个境外项目的所有投资风险。

原标题:“一带一路”框架下需反思传统能源安全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带一路查看更多>能源安全查看更多>能源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