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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装备走出去化解产能过剩 谨防4大风险

2015-02-26 09:30来源:中国证券网作者:徐策 邹磊关键词:国务院电力装备产业一带一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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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种方式推动优势产能和部分过剩产能“走出去”

一是整合行业资源。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大力开拓铁路、核电等重大装备国际市场,这表明以铁路和核电为代表的高端装备产业已经升级为国家战略,成为我国产业“走出去”的重要名片和产业走向高端的重要标志。

针对我国铁路核电等产业“走出去”中的竞争加剧、运营模式较为单一等问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整合行业资源,探索以合资、公私合营等多种投资运营方式,为有需求的国家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建设、装备供应、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

二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转移。我国部分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但从区域和全球范围内看,很多国家还有更新或新增需求,以钢铁、有色、建材、轻纺等行业为代表的过剩产能还大有空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要转变之前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出口的思维,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支持企业利用国内装备在境外建设上下游配套的生产线,实现产能的系统性输出及与东道国的深入结合。同时,不仅实现产品“走出去”,更要实现技术和规则标准同步“走出去”。

在钢铁、有色、建材、轻纺等产能过剩行业,上下游完整生产线“走出去”意味着技术与标准的输出,是产业链和集群整体的转移,这更有利于降低企业走出去的交易成本,快速形成比较优势。中国产能充足,正在从生产消费品的世界工厂变成向世界提供制造业装备的大基地和吸纳各国优势产品的大市场。因此,推动装备制造产业走出去,不能仅仅满足于将产品销售出去,而是要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和自有知识产权优势,做到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产业链全覆盖。而推动中国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的核心理念,就是构建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

三是探索多种方式“走出去”。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通过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等,巩固通信、电力、工程机械、船舶等成套设备出口,为企业以海外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加快“走出去”指明了具体方式。同时指出,要提高跨国经营能力,为我国企业抓住海外发展机遇壮大为大型跨国公司埋下伏笔。

2.统筹完善装备“走出去”的支持政策

一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要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政策。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居全球第一位,但外汇使用效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本次国务院常务会强调要按照市场原则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为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提供合理的融资便利和金融支持。

二是统筹配套政策。“走出去”企业都是我国对外的形象展示窗口,要加强境外投资监管,规范企业经营秩序,坚决防止恶性竞争,保证我国企业有序共赢合作地“走出去”。同时,也要保障“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收益和安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我国企业和公民在境外的安全。

原标题:推动我国装备“走出去” 重构国际竞争新优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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