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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目前重点推进电力法修订等立法项目30件

2014-10-29 12:05来源:网易财经关键词:电力法四中全会能源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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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是做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修订工作,这些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颁布制定的。还有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煤炭法》要修订。还有《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条例》,改革要与法有据,要立法先行,所以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促进条例》。还要研究起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还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这些立法,刚才给诸位介绍的,都是要加强前期研究的。待条件成熟以后,再进入立法程序。我们无论是起草还是修订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过程中,把握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促进发展改革部门更好地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简政放权、规范权力,增强我们决策和审批监管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是我们力图把握的一个重要的原则。

这次四中全会的决定也明确提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环节,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所以为了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委在立法过程中,刚才我也讲到了,要立足我们的职责定位,切实简政放权,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管理创新,特别是要做到权责一致,有了权力,责任也要跟进,不能有权无责、权责不对应,这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要努力加以把握和贯彻的。

同时我们还坚持“开门立法”,吸收有关专家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法律法规起草了或者制定以后,受众管理相对人觉得不大明白,或者没法操作,或者有给他加了很多义务,增加了很多责任,而且执行不了,发改委在立法过程中,要贯彻扩大公众参与的渠道,尽可能吸收各类有关的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意见,使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这个立法的进程之中,这样我们的立法发布以后也好执行,大家一看,征求意见了,沟通了,反映民意了,畅通管道了,所以我们也是在这个层面努力做好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我们去年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国家发改委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办法,征求公众意见以后,还要做好意见的整理和反馈,这对我们依法行政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再者,要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机制,刚才给诸位介绍的立法、法律法规层次比较高,其实很多工作中还离不开部门自己发的规范性文件、规章,依据上位法制定的实施细则、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个量也很大。所以按照去年委党组的明确部署,我们把各个司局都动员起来了,好多的司局都发布了这些规范性文件,他们也不是主要搞立法工作,他们的这些文件我们也进行清理,然后进行后评估。因为文件发了以后,要看到底执行得怎么样,掂量一下,能不能继续执行。要不然都说现在部门文件打架,有的自己发的文件前后都不一样,不衔接。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很多的努力,要建立后评估制度,每年都要选取一些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密切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这也是创新,原来没有这么做过,现在开始后评估了。还要梳理,看看哪些管用,哪些不能执行了,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完善管理、改进制度、转变作风的意见。最终是为我们工作服务,为我们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这是关于国家发改委重点立法的情况。谢谢。

原标题:发改委:目前重点推进电力法修订等立法项目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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