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电网公司2025-12-18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第30号令)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44号),自2026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
来源:国家电网2025-08-21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信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
来源:河南能监办2025-06-03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河南省电网调度机构填报并网发电机组清单及《无证并网发电机组情况表》(附件1),结合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排查无证机组并网发电情况。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5-19
在技术支撑层面,国家能源局推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升级。通过该系统为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支持企业在线提交换领证申请、查询办理进度,同步升级申报材料自动核验功能,大幅提升办理效率与准确性。
来源:江门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10-21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要求的,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运营服务中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4-05-17
五、备查材料接受在线核查的企业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事中事后核查模块上传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核查的企业按照清单(详见附件3)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备查。...六、相关要求(一)请接受在线核查的企业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提示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材料上传,逾期不按要求上传的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名单开展现场核查。上传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2024-05-16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4-05-15
(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省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库、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等功能。
来源:江苏监管办2024-05-14
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相关信息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不一致的,要求企业修改补充错误、缺失信息;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的一般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涉及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华东能监局2024-05-14
(二)分析研判阶段(5月-6月)根据各有关电力企业上报材料以及收集汇总信息,开展问题分析与研判,并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排查存在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并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和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抽取名单等明确现场检查对象
来源:江苏能监办2024-05-11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4-02-21
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夯实资质许可“互联网+监管”基础数据,重点校验申请许可填报的企业信息、人员任职及专业资格等条件,严格把好行政许可事前网络审查关。三是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2-05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制度,将重点排放单位等交易主体、技术服务机构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01-31
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进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做好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延长工作,推广应用涉农信用信息系统,深化集体林权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充分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7-12
失信信息认定单位应填写《信用信息修复意见书》,上传信用信息系统网站。...信用信息系统网站应当自收到相关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销或修改相关信息。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05-16
违反承诺公示要求的,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5-12
试)电力设施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不得出租、出借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持证企业应当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人员和资产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3-02-21
指在应用事项中,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后,按照信用状况划分为a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22-12-09
为切实加强对持证增量配电网企业的事后监管,促进被许可人持续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了增量配电网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专项监管,并根据监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更新相关信息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2022-11-10
立足监管工作实际,持续做好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工作,以及行政性信用信息归集和修复工作,并按季度以信用信息通报方式进行分析研判,推动信用信息在临管工作中的深入应用,切实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