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2021-02-08
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10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上海、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10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