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法治在线2014-10-31
仅莆田供电公司辖区2011年就发生3起海底电缆外破事件,直接经济损失逾500万元,至今都无法索赔。二、《办法》作为行政法规,效力等级较低,不能作为审判依据。...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应急措施,虽然加强了行政执法力度,但却无法填补法律的空白:一、《办法》制定颁发时极少涉及地下电缆、海底电缆的建设与保护内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8-26
中低压电缆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前五名地位,公司新产品特种导线、高压电缆、海底电缆等新产品首次进入市场即取得了中标突破,在行业和市场的影响力迅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