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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航电枢纽”相关结果5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3-12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以下至500吨级(含500吨级)和省内高等级航道的500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3-12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千吨级及以上的独立船闸项目,非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的航电枢纽项目,以及其他在长江、嘉陵江、乌江上的通航建筑物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3-10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四)民航。新建运输机场:由国务院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3-03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2-04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州)的航道项目(含航电枢纽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2-03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15-02-02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500吨级及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千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州或县市区政府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1-23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省级干线航道网内的干线航道及船闸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审批权下放】《广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下发(全文)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5-01-19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报国务院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2-31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包括备案)的新建电源项目(含并网发电机组的水利工程和航电枢纽的水力发电机组)接入电网监管工作。

      来源:发改委2014-12-08

      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和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独家整理2014-11-26

      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

      国务院发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能源设施投资等(附全文)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整理2014-11-26

      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4-11-18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重磅】国务院下发2014年本投资核准目录:能源项目大放权(火电站下放省级政府!)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11-18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4-07-15

      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山东省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包括各案)的 新建电源项目(含并网发电机组的水利工程和航电枢纽的水力发电机组...网企业完成审查并向发电企业出具接入电网申请答复的期限:1.国 务院核准的新建核电项目不超过 40个工作日;2.国 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燃煤 (含低热值煤 )、燃气等火电项目不超过 40个工作日;主要流域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 (含水利工程和航电枢纽的水力发电机组

      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发布关于《山东省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14-07-15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包 括各案)的 新建电源项目(含并网发电机组的水利工程和航电枢纽的水力发电机组)接入电网监管工作。...网企业完成审查并向发电企业出具接入电网申请答复的期限:1.国 务院核准的新建核电项目不超过 40个工作日;2.国 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燃煤 (含低热值煤 )、燃气等火电项目不超过 40个工作日;主要流域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 (含水利工程和航电枢纽的水力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