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1-26
从市场看,2013年,电改“9号文”尚未下发,发电侧电价统一执行政府制定的标杆电价;2024年,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兴未艾,四省正式进入电力现货市场,除西藏外均已建立中长期市场,分布式光伏运行环境由计划向市场转变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2-06-24
“我们在谈论电力生产关系时习惯于围绕电网来展开,例如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以电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4-07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是继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改9号文”)之后,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最新纲领性文件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3-31
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表示,按照电改9号文的要求,电网企业正在转变盈利模式,电网的投资有赖于通过合理的输配电价回收成本。
来源:能源杂志2022-02-10
2015年3月电改9号文发布,明确提出“三放开一推进三强化”的重点任务,为电力行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1-07-07
电改9号文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即通常所说的“电改9号文”明确指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可见,“厂网分开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05-19
而长期改革目标是,按照‘电改9号文’对电网企业进行功能定位,实现售电业务与输配电业务所有权分离。”上述专家表示,“还要构建激励性价格监管机制,提高成本效率,科学制定输配电价格。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1-12
增量配电与综合能源服务的有机融合2015年电改9号文发布,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催生了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1-25
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放开准入用户的购电选择权。售电侧从放开至今,市场主体一直处于活跃期。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9-08
之后,恰逢国家在2015年推出电改“9号文”,2017年又推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有着丰富水电站运营经验的佳乐集团踊跃尝试,政府层面也积极响应国家增量配电试点改革精神,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主体投资建设该配电网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8-12
而2015年电改9号文发布后新投产的机组不再安排发电计划,一些电力过剩省份的机组面临“投产即亏损”的局面。“地方发展思路需要转变。”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7-01
2015年电改“9号文”印发后,“东北模式”竞价方式被定义为辅助服务市场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辅助调峰被视为发电企业的应尽义务。
来源:智见能源2020-05-18
3、电改 "9号文"似乎不再关注拆分与重组2015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我国电网企业的现状为何是国网和南网“两张网”而不是“一张网”或者“数张网”,这是电改5号文以后的改革结果,而今后电网企业是否会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则属于电改9号文发布之后的探索。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5-14
电改“9号文”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大幕,其中售电侧改革是本轮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备受业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提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竞争主体,放开准入用户的购电选择权。
来源:享能汇2020-05-11
01—三峡地区四网融合,配售电新龙头在电改9号文出台之后,在配网环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在售电环节鼓励向社会资本有序开发,当前我国除国网和南网两大存量配电网之外,还存在区域性和地方性的存量和增量配电需求,
来源:能见Eknower2020-05-08
事实上,三峡电网的出现实际上是多方合力下的产物——顶层设计(电改9号文)开闸放水,监管层亮“绿灯”,重庆市政府提供强大助力,三峡集团冲锋陷阵。不过,质疑声紧随而至。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02-19
零利润拿单成惯例电改“9号文”明确指出,允许现有供电公司、大型发电公司、工程建设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大型工业园区、有条件的社会资本从事售电业务。
来源:工银投行2020-02-14
2015年以来,围绕电改9号文,电网改革徐徐展开,完成了包括输配电价厘定、电力交易中心、售电主体培育、增量配网项目和国网公司制改革等任务。
来源:国信证券2020-01-07
电改大背景下 泛在电力物联网应运而生2015年3月,国务院颁发电改“9号文”,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改革路径。
来源:电力法律人茶座2019-10-10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输配电价的核定应该基于“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