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刚刚,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施工三级等资质: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附原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发〔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见附件1)分类实施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见附件2)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一)直接取消审批。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告知承诺。为在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国务院审改办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省级审改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编制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三)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平台和系统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实时更新、权威可靠的企业电子证照库。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建立健全技术、安全、质量、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国家标准,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三)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
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负责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商务部负责指导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审改、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商务(自贸办)等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加强改革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配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改革举措,推动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合相关改革试点举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决定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7部法律有关规定,暂时调整适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见附件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三)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本通知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
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3.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1年5月1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开展电力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能源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规定,交流研讨持续优化日常审核工作流程,确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个别发电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发电的问题,就进一步严格落实电网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责任,对有关电网企业开展监管约谈。约谈中,通报了有关电网企业在落实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方面暴露的漏洞和问题,指出有关电网企业存在维护市场秩序不力、对执行电
2月29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公告称,豁免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对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及时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规范可再
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详情如下:甘肃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号)相关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结合
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并网发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本次重点监管范围为陕西、青海两省并网的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并网发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1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17件,其中新申请5件,许可事项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能监办发布了江苏省2024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详情如下: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4年1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1月份电力业务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发布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领证须知。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NewPage$]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电子证照的应用管理、系统支撑、宣传推广做出了明确部署,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深化利企便民、强化行业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1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打造规范高效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服务体系。深化利企便民强化行业管理国家能源局打造规范高效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服务体系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电子证照的应用管理、系统支撑、宣传推广做出了明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行应用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资质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要求,进一步提升“互
2024年2月26-28日,受中电联人才测评中心邀请,国网天津经研院技经中心选派专家,为北京公司电力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进行输电线路专业技能培训授课。为加快电力技经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电力工程建设需要,缩短企业人才培养周期,中电联人才测评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此次专业技能培训,参培人员约50余人。技
2024年2月1日,中国电建清洁能源企业定额标准发布会线上线下同步举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中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会长房秋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郑声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刘捷出席会议并分别致
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_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1/21-QT-017)一、招标条件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上级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
11月6日至7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召开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评审会,经过现场调研和审查,二期工程造价目标成功通过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审查。评审过程中,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工程主要技术方案、影响造价的因素、项目的概算总体水平、造价目标的自测情况以及项目当前
6月30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造价精益化管理数据空间二期正式上线运行,可使基建工程造价相关问题发生率降低30%,助力该公司实现基建工程造价全过程关键环节精细化管控。2021年8月,国网重庆电力启动基建工程造价精益化管理数据空间建设,由重庆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牵头进行系统开发建设。2022
2月15日,国网天津电力经研院配合国网基建部、国网经研院完成“35千伏~500千伏电缆工程通用造价”编制,通过自验收评审。本次自验收工作由国网经研院组织,各参编单位参加,邀请了国网基建部、电力定额总站、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多名国网专家对编制成果进行评审。会上各位专家对研究确定的37个典型
2月15日,国网天津电力经研院配合国网基建部、国网经研院完成“35千伏~500千伏电缆工程通用造价”编制,通过自验收评审。本次自验收工作由国网经研院组织,各参编单位参加,邀请了国网基建部、电力定额总站、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多名国网专家对编制成果进行评审。会上各位专家对研究确定的37个典型
12月1日,2022年全国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行业管理处处长谭洪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安洪光、监事长潘跃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中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站长张宁,南方电网公司输配电部副总经理叶煜明出席会议
5月6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沿河110千伏变电站施工现场,咸宁供电公司员工正进行新型预制式电缆沟的机械化作业,这是咸宁供电公司首次采用这种方式开展变电站电缆沟施工。“这种新型施工方式具有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加工、机械化安装的特点,现场无湿作业,工期短,施工简单,造价更低。”咸宁供电公
2月10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21年技改、大修造价分析文件出炉。该公司加强技改大修项目造价管控,以工程造价为抓手,推动数字驱动下生产技改大修项目管理的精准投资能力、管控能力、支撑能力全面升级,稳步提升项目精益化管理水平,支撑企业提质增效。2021年,该公司节约技改工程总投资的2.81%。国网
9月23日,国网天津经研院技经中心牵头组织专业人员赴宝坻公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倒逼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优化。
3月26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合同估算价10490.83万元,建设规模: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太阳能工程、景观绿化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
3月18日,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被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29418.382574万元。项目招标人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433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24万元。计划工期610日历天。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厂区预留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大别山电厂三期2X1000MW清洁煤电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大别山电厂三期2X1000MW清洁煤电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二、项目编号:CCTC30234737三、中标人:西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86万元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装机2600MW,一期工
2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拟确定中标人为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约2.3亿元。详情如下:第一名: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9999999.4元第二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7558719元第三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
近日,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投资总额4338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900万元。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厂区预留用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7万m3/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具体内容包括:新建A0生物池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3座、中间提升泵房及磁混凝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08.434万元项目招标范围为对宁阳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主要包括抽提井建设、管网建设、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等内容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
2月4日,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预算金额28000万元,工期420天。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三期扩建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听涛路9号,地块总面积约27公顷,本期计划在地块西侧空地扩建三期,规模15万吨/天,扩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
【大唐江津燃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407280000.00元。据悉,该项目位于庆市江津区,本期工程建设两(2)套538MW(F级)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调峰发电机组,预留工业蒸汽供热的接口和改造空间。中标候选人基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31日,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工程施工、安装与调试框架项目招标,预计金额5800万元。详情如下: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工程施工、安装与调试框架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3300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近日,张洼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18459.375738万元。项目采购人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环巢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洼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由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污水泵站三部分组成。招标范围包
招标公告SZBGG2024010134号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中部片区2024年度第4批招标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二期1×350MW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