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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四五”规划:大力发展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装备产业

2021-05-31 13:01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关键词: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十四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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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发展壮大数字经济

把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一、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构建现代化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数据中心网络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加强算力统筹和调度。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共享,提升数据资源汇聚、采集和分析能力。鼓励企业开放搜索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引进培育大数据企业,发展数据加工分析、网络数据清洗、图像视频数据标引、语音数据训练、工业自动化数据整理等业务。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通信设备制造业,发展基于5G的信息网络设备和终端产品,培育专网通信设备及系统应用产业,加快发展新型智能终端。培育壮大半导体器件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及器件,推动高端传感器、大功率器件、专用集成电路研发及产业化。做大做强新型显示产业,加快高端液晶面板、柔性面板等技术研发,支持新型显示材料、光学薄膜等核心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工业控制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研发和产业化,鼓励研发工业软件及应用解决方案,大力发展软件服务外包。

建设数字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雄安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智能城市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领军城市。推动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建设石家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支持承德、保定、廊坊大数据和IT产业发展。围绕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用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重大平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重点园区。

二、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

强化数字化转型服务和能力供需对接,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发展数字农业,培育数字化、网络化现代服务新业态。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推进智能化改造,在钢铁、石化等传统行业及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支持建设协同研发设计平台、供应链管理模式试点示范等,实现企业内部人机物互联纵向集成和企业间横向集成。结合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应用,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打造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业态。

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物流、港口及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物流新模式,开展工业和建筑数字设计,积极发展数字文化创意,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推进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管理方式创新。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活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远程办公等新业态,促进服务业智能化发展。

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完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应用体系,提升省级智慧农业云平台水平。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完善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农业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遥感应用体系。鼓励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全程托管、农业植保、病虫害防治等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大河北农业品牌推介和溯源平台建设力度,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化农村电商快递配送渠道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第二十一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聚力民生保障,突出以人为本,协同推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和数字社区建设,打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社会服务向个性化、精准化转变。

一、推进社会服务数字化

促进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大型生活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家居、智慧养老等,探索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发展互联网医院,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网上预约分诊、随访跟踪等“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支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创新中心、养老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健康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河北“教育云”功能,开展数字校园建设,推进省市县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发展互动教育、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推动交通出行、购物消费、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新型数字生活。发展数字家庭,加强数字技能教育,提升公民数字素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

二、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推进城市一体化监测感知能力建设,完善以“城市大脑”为中心的智能化治理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感知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建设城市治理服务场景,推动城市神经系统往基层下沉、向周边拓展,深化安全管控、交通治理、城市管理等智能化应用,构建一体化运营管理智能决策系统。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探索构建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联网标准、规则体系,推进跨区域治理一体化能力建设。

三、打造数字社区和数字乡村

加快数字社区建设,打造智慧社区样板,探索建立数字孪生社区,鼓励社区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完善资源数据体系,打造智慧社区融合服务平台,夯实标准规范、网络安全和建设运维三大支撑体系。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丰富“三农”信息应用服务,健全农村数字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进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动农民生活数字化转型,提升农村环卫、村庄安防等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数字生活。

第二十二章 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创新政务信息化服务模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流程协同再造,推动治理思维变革、服务效能提升、管理协同进阶,建设智能化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政务大数据平台,依托省政务云部署交换共享平台,推动移动政务应用,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统筹建设省级电子档案。实施互联网出口整合计划、业务专网整合迁移计划,提升政务外网服务能力。推动省、市、县三级网络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统一平台管理。

二、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深入推进政府各层级、各部门间数据系统整合共享,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标准、规则体系建设。健全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探索建立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进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三、探索政府治理方式数字化变革

推进政府治理理念、方式变革,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税、数字货币等新治理领域。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构建包容审慎监管的多元协同治理体系,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触发式监管模式。推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实施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加快构建第三方协同治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参与监管,拓展公众参与治理渠道,形成全社会共享共治体系。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强化法治对数字化发展的保障作用。

第二十三章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探索数据驱动、平台应用、人机协同的治理模式,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为新制造、新消费、新服务开辟广阔空间。

一、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加快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等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树标杆示范,探索网络化、智能化、定制化新型生产方式,发展网络工厂、模拟制造、个性生产、众包设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二、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

推动数字技术在雄安新区示范应用,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和感知体系,推进建筑施工智能化,实施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治理体系、智慧公共服务等应用工程,建设智慧能源、交通、物流系统,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全球领先的智能城市。组织开展智慧冬奥示范应用,围绕服务场馆运营,建立满足运维精度的GIS、BIM数据资源库,开展建筑设备智能化运维等应用;围绕服务赛事,开展全流程智能化服务、虚拟赛场等场景应用。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数字化指挥、演练及应用,全面实现应急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组织开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创新应用试点,在雄安新区、沧州开发区建设示范项目,推动视觉系统、北斗高精度定位、车载雷达、操作系统等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推进前沿关键技术研发,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及信息服务。

第七篇

全面深化改革 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使一切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第二十四章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经济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创造性、引领性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实现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打通淤点堵点,激发整体效应,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要求,一企一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深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处置无效低效资产,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竞争力。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大力推动国资监管理念、重点、方式等多方位转变,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范经营和债务风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理顺管理机制,健全制度体系,提高运作效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探索包容审慎的税收征缴方式,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培厚税基培强税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扩大内需、自主创新、重点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合理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财政高质量建设,保障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撬动作用。科学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财政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

三、深化投资金融体制改革

健全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机制,提高经济治理能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完善招投标制度,健全招标人决策机制,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信用贷款等,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雄安建设金融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逐步实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金融监管预警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二十五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基础性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形成准入畅通、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高效配置。

一、完善现代市场基础制度

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健全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核、重审等机制,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和评估体系,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支持衡水市、威县等地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更多首创性、差异性、集成性改革成果。

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改革,建立不同类型用地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城市更新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健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办法,保障建设用地区域占补平衡。探索建设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实施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探索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推动劳动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支持企业资产证券化。加强与京津金融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雄安新区、张家口冬奥赛区开展数字货币应用试点。

发展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研究制定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大力推动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方式,为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着力构建从多元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到社会应用的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储存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构建全流程数据链。完善平台企业监管,推进数据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发展。构建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和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数据交易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建立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强化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保护。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扶持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制定河北省信用修复办法及信用信息异议处理规范等,完善失信行为认定、惩戒、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六章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标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系统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增加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提升工程,提高大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深化与知名民企交流合作,引导海内外广大冀商回乡创业发展,打造有特色、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河北民企阵列。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包联机制,规范政企沟通渠道和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修订工作机制。实施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地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网上全程办理。抓好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政务公开,提高基层业务办理能力水平,实现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就近可办。积极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四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三、完善监管服务机制

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施市场智慧监管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实施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试点备案制改革。建立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第八篇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举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二十七章 优化农业结构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种业科技攻关和种业发展,加快优良品种繁育推广,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粮食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基地、果蔬采摘园、生态休闲农业带,大力发展高端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培育建设一批优质粮油、设施果蔬等供应基地,打造一批中央厨房加工企业,建设环京津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带,着力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圈、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圈和农业生态涵养圈。发展科技农业,实施农业科技研发专项,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建设智慧农业,打造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全面推进农业创新驿站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创建一批农作物生产、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发展绿色农业,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新模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用水效率。发展品牌农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河北品牌农产品集群效应。发展质量农业,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强化标准控制和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三、优化农业结构布局

优化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建设山前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黑龙港节水农业区、燕山-太行山特色农业区、坝上生态农业区和沿海高效渔业产业带,构建连片开发、规模经营、龙头带动、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坚持保粮食、保供给、调结构、促增收,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优化粮油结构布局,稳步发展蔬菜产业,积极发展果品产业,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巩固提升优势畜禽产业,实施奶业振兴计划,推进渔业转型发展,有序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建设燕山-太行山中药材种植带。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为龙头,打造一批大宗粮油、特色蔬菜水果优势产区,扶持一批奶牛、生猪、蛋肉鸡等畜禽养殖基地,持续提升畜牧、蔬菜、果品三大特色产业比重。

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以工补农,深化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延伸农业链条,发展新兴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推动农产品全链条生产加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农业休闲、生态旅游、文化康养等功能,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动重要农产品集散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升级,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冀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加快建设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流通圈,打造京津冀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

第二十八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改厕,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并稳定运行,稳步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支持有条件的县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全面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推动村内道路基本硬化,所有行政村基本通光纤宽带,实现高速宽带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积极发展清洁供暖方式。

三、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统筹县城、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按照集聚提升一批、城郊融合一批、特色保护一批、搬迁撤并一批思路,选择一批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的乡村,同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每年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传承优秀地域文化和特色民居风貌。建设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扎实推进“空心村”治理,统筹土地流转、产业规模经营、产权登记等政策,确保项目能落地、群众得实惠。探索农村相邻村庄建立自助发展联合体。规范村庄撤并,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第二十九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深化农村产权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积极稳妥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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