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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要求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复制推广借鉴工作

2019-09-20 08:21来源:国务院关键词:接电工程营商环境电网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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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举措11: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具体做法:

北京市。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清单之外不得收费;设立100家“阳光物流”直营店和加盟店,扩大“一站式阳光价格”传导效应;天津市改革创新港口收费管理服务模式,建设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港口缴费和结算“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一体化管理”,为对外开放提供机制保障和平台支撑。

上海市。通过第三方评估并公开发布口岸基本费用。由第三方机构按照年度周期评估口岸基本费用,采取分类管理模式,将口岸每一批进出口货物按照固定费用、偶发费用和其他代理服务费用等标准进行分类。基于相关作业无纸化水平的提升,海关检验检疫通关作业系统全面融合等带来的办事环节减少产生的费用标准调减等,由第三方机构在年度周期内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全社会公布上海口岸集装箱货物进出口基本费用表。成效:上海市结合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政府主管部门定规则、市场第三方机构公布费用的方式,在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中公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既实现了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又引导市场主体对收费项目合理收费。上港集团在2015年设立了“港口业务受理中心”,对上海港的7个集装箱码头全面实现了港口缴费和结算网上办理,从2017年开始网上“一站式”办理比例稳定在95%以上。

改革举措12:口岸通关提前申报。具体做法:

北京市。建立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实行“提前申报”和“通关+物流并联作业”,率先建立进口“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如果企业在15日内自主发现并主动申请更改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成效:通过“关企合作平台”以电子数据形式直接申请复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审核时间由原来的15日减少为3日。该措施正式实施以来,共复核因提前申报产生报关差错的报关单140余票,复核率100%。

上海市。全面实施进口货物“两个提前”作业,率先探索建立进口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在船舶抵港前,企业确认进口货物舱单信息传输后,即可安排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办理相应手续,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企业可同步安排船舶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费用结算、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放箱等手续。船舶实际抵港后,可直接向码头办理提货手续。海关对“提前申报”引起的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成效:进口报关“提前申报”,在舱单传输后、货物抵达港区前,企业即可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货物运抵后依据风险分析实施快速验放,前推通关作业环节,可缩短货物通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六)执行合同(1项)。

改革举措13: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具体做法:

北京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实现法院与各部门联动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及出入境信息、车辆登记信息、旅店住宿信息等相关信息;实现法院与各部门联动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进行协助控制、下落反馈等;与各部门联动打击拒执犯罪,顺畅拒执公诉程序的衔接及自诉渠道,提升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的力度和效果。成效:2018年北京市全市法院执行结案率90.4%,执行到位标的金额886亿元。

上海市。法院、发展改革、公安、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等46个单位,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各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9大类财产信息。联动采取11类43项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本市购买不动产、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担任公职及公司高管,以及以及飞机和火车高级别席位出行、投资、招投标等实行自动拦截限制。成效:上海市2018年同期结案率100%,执行到位金额305.05亿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居全国法院第一;全年网络查询财产3221.56万件次,冻结款项1247.87亿元,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

主要聚焦有政策法规依据、改革方向明确、做法比较科学、成效逐步显现的改革举措,涉及改革创新探索形成的有效模式、有效途径、有效规范和程序等。具体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跨境贸易、执行合同等7方面23项改革举措。

(一)开办企业(1项)。

改革举措1: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具体做法:

北京市。海淀区试点推行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受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成效:北京市2018年6月引入人脸识别智能取号、自助填表系统,推出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超过4000户次。

(二)办理建筑许可(4项)。

改革举措2: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具体做法:

北京市。明确非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仓储、物流配送等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小型项目免于环评。采取“四下放一取消一上收”的形式,下放管理权限,取消一批、上收少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权限,严格此类项目管理。成效:印发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上海市。修订并出台《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版)》(沪环规〔2019〕3号),对于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免于环境影响评价。

改革举措3: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具体做法:

北京市。在2017年将防雷审查纳入施工图审查的基础上,将消防审查、人防审查合并由综合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整体安全性审查,审查结果各部门予以认可,不再单独出具审核备案手续。建立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实行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和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过程数字化。

上海市。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将消防、人防、卫生、水务、抗震等技术审查事项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审批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施工图全程在线数字化联合审查和出具电子施工图合格证书。

改革举措4: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具体做法:

北京市。招投标交易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推进流程标准化、过程无纸化、业务透明化、系统智能化,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

上海市。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电子化,实行招标投标文件电子化和网上下载提交,实现电子化开标评标和电子化监管,实行无纸化在线备案,降低招投标成本。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推行招标人告知承诺制,监管部门在过程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

改革举措5: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具体做法:

北京市。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一次不用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到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直接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按要求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不再到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证。成效:2019年3月15日印发《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审批的通知》(京建发〔2019〕121号),自2019年3月18日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限时办结、自行打证,实现了事项全程网办,企业一次不跑。截至目前,共有1638个项目通过全程网办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不含变更事项)。

上海市。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手续,压减办理时限,目前,施工许可证仅需2-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办理。按照市政府“一网通办”要求,发布《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推进电子证照的通知》(沪建管〔2018〕150号),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在线申请和提交电子资料,办理部门在线受理审核,并在线核发电子施工许可证,企业自行下载、打印使用。成效:本市范围施工许可证已实现电子证照,并加盖经认证的电子签章,同时附二维码,建设单位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并可通过关注“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查询证件信息。截至目前,已有超过600个项目在线获取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获得电力(3项)。

改革举措6: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具体做法:

北京市。率先将低压供电容量标准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率先推出低压小微企业接电“三零”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合同前置到申请环节,线上签订。“零上门”:通过“掌上电力”APP等线上手段实现客户线上报装、合同签订、业务进度查询及服务评价,客户报装接电“一次都不跑”,环节压减至2个。“零审批”:电力公司代替客户办理外线工程市政审批手续。不断优化简化占掘路审批手续办理模式,将原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路许可等5项审批手续由全部串行办理优化为“一串四并”,市政审批时间由56天压缩至15天。今年,进一步由“一串四并”优化为“一窗受理+并行操作”。市政审批时间由15天进一步压缩至5天。“零投资”: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由低压接入,表箱及以上工程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实现电力接入外线投资全免费。成效:北京市掘路审批时间压缩至5天,供电企业责任环节时间压缩至10天内,小微企业办电全程不超过15天;环节压减至2个;小微企业外部接电工程投资为0。

上海市。围绕降办电投资、降配套费用、降用能成本、降审批时间、降建设时间和减办电环节、减临柜次数、减流转资料、减停电次数、减停电时间,压缩小微企业办电环节、时间及成本。“零见面”:应用线上签订电子供用电合同,合并提交申请和合同签订环节,将客户办电环节进一步压减至2个,实现流程精简,让客户办理用电业务“一次都不跑”,业务办理“零见面”。“零审批”:将接入电网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供电企业负责接电工程投资、证照办理、建设和验收,以上环节均无需客户参与。审批环节时长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5天内。“零投资”:推行小微企业“零投资”、“零保证金”改革措施,继续实施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电能表政策,供电企业承担16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外部接电工程的全部投资成本。成效:上海市掘路审批压缩到5天,电力企业接电时间压缩至10天内,小微企业办电全程不超过15天;环节压减至2个;费用为0。

改革举措7: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具体做法:

北京市。创新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客户接电需求。整合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地理信息等大数据。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在线制定接电方案、设计图纸,生成物料清单,压减施工准备时间。创新低压外电源建设管理模式。设计、施工、物资等工程资源,采用框架招标采购,物资资源采用标准物料及实物储备模式,实现物资随时领用。全面推行带电作业,按客户需求排定送(停)电计划,缩短工程实施时间。通过供电服务指挥平台监控外电源工程实施进度,开展超期预警、限时办结,实现外电源工程闭环管理。成效:低压小微企业接电时间压减至15天以内。其中,电力公司业务办理时间压减至10天以内。

上海市。创新勘察设计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行低压物料标准化、物资框架招标、实物储备等举措,有效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物资个性化高效供应需求。应用基于GIS系统的移动作业终端,精准定位用户,自动搜索电源,推行典型设计。推行施工年度框架招标、EPC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实时滚动安排作业计划,停电计划迭代更新,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推行“按月打包建项”管理模式。借助接电工程全流程实时管控平台,实行全流程线上管控、超时预警、限时办结,确保按期接电。推动运检、发展等部门合理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建立“基建包”和“技改包”的“一体四环”管控模式。合并合同签订和装表装电环节。

改革举措8: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具体做法:

北京市。深化业务末端融合,建立“1+1”服务团队。在受理客户接电申请后,电力公司内部由1名客户经理和1名项目经理组成“1+1”服务团队,客户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排定”不出团队,提高协同效率及工作效率,压减客户获得电力时间。成效:低压小微企业接电时间压减至15天以内。其中,电力公司业务办理时间压减至10天以内。

上海市。实行“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全程代办接电报批相关手续。项目经理对客户经理负责,统筹协调内外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四)登记财产(2项)。

改革举措9: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具体做法:

北京市。建立市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唯一关联码,实现不动产登记“带图作业”,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融合互通。平台同时实现网上申请、登记办理、网上查询、信息共享等多种功能。

上海市。建立市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信息平台,采用不动产登记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数据库的唯一关联码。

改革举措10: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具体做法:

上海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与市大数据中心及相关政府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政务服务方面,为法院、市场监管、民政等多部门提供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服务;便民服务方面,为银行开通在线查询系统。成效:目前已向市大数据中心汇交全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共约1033万条,新增数据已实现实时汇交;从市大数据中心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改革举措11: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具体做法:

北京市。(1)针对服务态度、违反党纪政纪、工作不规范、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等五大类问题,分别明确投诉渠道,并对投诉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负责定期汇总统计全市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在“北京市建设项目办事服务互联网平台”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和“北京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同步公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

上海市。设立962988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加强不动产登记和土地纠纷信息公开,实行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文件清单、收费目录、登记数量等信息网上公开,与法院联合公开一审土地纠纷数量的统计数据,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得分。

(五)缴纳税费(2项)。

改革举措12: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具体做法:

北京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信息变更、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就近自行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18个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网点办理业务,自行选择的管理部或银行网点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成效: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选择转账支票方式缴存,自行选择就近的管理部或银行网点,2分钟即办结。

上海市。利用全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40余个网点,将“个人公积金明细查询”事项下沉。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多渠道提供公积金查询功能,线上从公积金新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到支付宝、微信、随申办一网通办全覆盖,线下从公积金各网点自助机具、银行ATM机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助设备,实现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全覆盖。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提供委托扣款的缴存方式,单位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后,每月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发起扣款缴存。成效:自助查询线上线下全覆盖,2017、2018两年共受理查询业务5800万笔,实现进一步推广,提升了办理便利度。选择委托扣款方式的单位,无需每月办理汇缴手续。

改革举措13: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具体做法:

北京市。上线电子税务局,推出“财税一体化”辅助申报系统。(1)对接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企业根据清单自行将本单位财务报表转化为符合税务机关格式要求的财务报表,抽取财务数据、开票数据等,自动导入税务申报数据,即时申报、一键申报。(2)票E送:网上申领、云平台自动处理、物流限时配送,实现了365X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3)即时领票:加强税务、工商数据共享,简化新办企业18项办税流程,减并资料415项,实现新办企业即时领票。(4)推出“网上申请、快递配送”的邮寄代开发票模式。成效:北京市2019年上半年通过“即时领票”网上办理业务59万余户次;通过“票E送”领用发票量占全市发票发售总量的55%;为4万余户企业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占全市代开总量的26%。

上海市。上线财务会计报表导入电子申报功能。公开网上办税系统财务会计报表文件接口及数据标准,支持企业采用XML等文档导入、财务软件直接接入等方式,实现“一键报税”。推出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功能,打造“规则+规范”“智慧化+智能化”的电子税务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的服务。成效:上海市财务会计报表导入电子申报功能已覆盖所有居民企业纳税人需填报的全部22套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使用共计64万户次。

(六)跨境贸易(7项)。

改革举措14:实行通关全流程电子化。具体做法:

北京市。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由86种减少至46种;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实现网上申报、自助打印;在日本、香港航线实现海关与企业间材料电子化流转。

改革举措15:推行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具体做法:

北京市。简化和下放部分海关内部核批作业,海关内部核批“两步作业”减为“一步作业”,如报关单修撤、直接退运、暂时进出口货物及延期、特殊通道申报等,由通关现场完成核批,职能管理部门后续核查、不再进行事中干预,提高现场作业效率,压缩通关时间。

改革举措16: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具体做法:

上海市。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取企业进行双轨制试点,在保留现行纸质单证使用的同时,增加通过上海水运口岸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电子化传递。出口集装箱进港无需向港区码头提交纸质集装箱装箱单,凭电子装箱单信息即可完成出口集装箱进港业务。成效:2019年2月14日上海水运口岸全面实施改纸质单证为信息化传递,预计年可节约社会成本4亿元,1个集装箱物流时间可节约4小时左右。

改革举措17: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具体做法:

上海市。在监管场所联网基础上,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直接采信CCC认证结果;对进口矿产品先放行后检测;对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即到即查,合格的快速放行;对符合条件商品的木质包装实施优先检疫、集中监管等便利措施,优化监管流程。

改革举措18: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具体做法:

上海市。开发应用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贸易链、供应链、物流链、金融链、政务链的全程数据,与上海大数据中心、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运企业、海空港口、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对接,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便捷通关服务。同时依托平台提高风险分析能力,精准实行海关全领域风险管控。

改革举措19: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具体做法:

上海市。为企业事前提供归类先例、税收要素预裁定等服务。事中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助打印;海关和贸促会全面实施出口原产地证书网上申报,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港务集团全面实施网上提箱业务受理后,企业自助打印提箱小票。事后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落地,打造企业可选择、结果可预期的纳税模式。

改革举措20: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具体做法:

上海市。建立集装箱“通关+物流”应用系统,同步进行通关和物流作业。通过单一窗口推送包括船名航次、靠泊时间和码头名称等港航信息,便利企业提前申报、准确申报。布控查验信息发送前移,便利企业同步进行通关与物流作业,对已卸至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口货物,海关接受申报后立即将查验要求通知企业。建立集装箱“通关+物流”跟踪查询应用系统,扩充到单一窗口移动版和港务业务办理系统,便利企业查询货物到港及时进行申报,查询流程办理进度。

(七)执行合同(3项)。

改革举措21: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具体做法:

北京市。北京法院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对适用网上直接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在立案、审判、归档等阶段不需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全市法院收结案情况、结案率、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执行天数。研发“北京法院微诉讼平台”微信公众号,将案件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试算工具、网上预约立案、调解指引、在线调解等功能融入手机端,为当事人提供指尖上的便利化、智能化体验。成效:北京互联网法院从2018年9月9日挂牌成立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收案3040件。

上海市。推进全程网上立案。对于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金融案件,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强制执行案件以及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通过身份认证,律师、法律工作者可凭本人登录密钥进入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给原告,原告可以不再另行提交纸质诉状。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定期、动态公开全市三级法院受理、审结、执结案件等相关数据,以及案件立案受理、缴费、庭审等诉讼流程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成效:上海市2018年全年网上立案9.53万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办理。

改革举措22: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具体做法: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设“数字法庭”系统,实现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该系统将规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所涉诉讼流程全部纳入数据化办理平台,同时在网上平台设立了“数字卷宗”,当事人提交和法院办案中产生的材料全部自动归集和自动归档。成效:2018年底以来,系统办结511件案件,累计节约当事人立案等待时间750小时,缩短排期时间1200余天,自动生成各类诉讼文书864份2370页,减少当事人提交纸质材料和档案扫描50000余页,节约送达成本11000余元。

改革举措23:构建诉讼服务平台。具体做法:

北京市。北京高院依托“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结合信息技术最新成果,打造上线“微律师”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营商环境、找法问案、网上交费、证据交换等。成效:2019年1月7日“微律师”平台上线,截至3月底,访问量已突破25万次,公众号关注用户近6万人。

上海市。建立“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智查、智能法宝、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10大类14项诉讼服务。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在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与政府政务平台之间实现数据有效对接。当事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或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或携带缴费通知前往银行缴费等多种支付方式,获得诉讼费线上和线下缴费服务。成效:2019年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总平台以来,累计提供诉讼服务27885次,日均服务达11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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