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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电动汽车也需“粮草”先行

2015-12-11 14:15来源:能源评论作者:童光毅关键词:充电基础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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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能源消费领域的典型创新,电动汽车的意义远远大于“只是一个电动工具”的概念,它的出现与发展必将给未来社会带来深刻的变革。发展电动汽车,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充换电。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部门结合历史数据、现场调研以及一系列电动汽车技术项目与专题研讨会的成果,做出了系统性的研判:中国的电动汽车发展至少还有15年的黄金期,作为这个黄金期的有力支撑,需要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适度超前地保证电动汽车补电需求。

因此,在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两份文件正式出台,旨在对各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与引导。

谋划超前建设

依照总体规划,按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的目标,未来五年内计划投资1500亿人民币,在全国建设1.2万座充换电站和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文件进一步从分场所建设和分区域建设两个维度做出了详细指导。

具体来说,从分区域建设角度,将全国划分为电动汽车加快发展地区、推广应用区和积极促进区。首先,在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良好的加快发展地区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250万个,用于满足266万辆电动汽车的补电需求。其次,在示范推广地区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33万辆电动汽车的补电需求。最后,在电动汽车积极促进地区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分散式充电桩10万个,用于满足当地11万辆电动汽车的补电需求。

从分场所建设角度划分,第一,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新建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和2450座环卫与物流专用车充电站。第二,在居民区建设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第三,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工业园区等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建设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第四,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新建超过2400座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城市中电动汽车的临时补电需要。第五,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设1000座城市快充站。

完善建设体系

根据规划,各地政府是承担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该针对各地具体情况,在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运营管理办法。

为了形成多位一体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落实建设任务过程中,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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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动汽车也需“粮草”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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