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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5-11-04 14:26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锂电池电解液工信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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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近日从工信部获悉,为推进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名单公告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拟制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为推动锂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贯彻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贯彻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监督检查规范条件执行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抽检、公示及公告,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类型的锂离子电池行业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从事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单体电池、电池组等生产企业。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

第四条申请公告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

(三)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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