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政策正文

工信部: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5-10-27 17:09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铅蓄电池电池回收工信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 商品极板生产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不真实或将极板销售给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

3. 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不真实或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极板生产企业采购商品极板;

4. 拒绝接受抽查;

5. 不再继续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6.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第十八条 从事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审核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

附件 1. 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

2. 商品极板销售记录报表

3. 商品极板采购记录报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铅蓄电池查看更多>电池回收查看更多>工信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