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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2015年第三批次集中(变电站服务)招标公告

2015-10-13 10:02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变电站国网招标采购智能电网研究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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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投标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关于接受产品代理。

3.3.1除招标公告附件一中注明的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标包外,其他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3.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可提供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缴费成功后开放投标人所购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权限。另缴费成功后需将标书款银行回单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一次性点击所要购买的所有标包,并将标书费总额一次性付清,因多次点击购买并多次进行汇款造成财务确认延误的,因潜在投标人所购买标书数量与所付标书费不一致的,无法确定所需购买标书而无法进行财务确认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必须以本公司名义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在电汇凭证用途处注明“标书费”,用途有误的、使用个人名义和其他公司名义汇款的不予受理。北京地区的潜在投标人,请勿使用“同城票据交换”方式汇款,否则造成财务确认延误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5投标人电汇标书费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后才能确认到账情况并进行财务确认,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若48小时后财务仍未确认,请于9:00-17:00致电进行咨询。

4.6为保证投标人顺利购买标书,所有未能成功下载标书的购标人,务必再次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所购买标包正确、完整,且购标状态为“等待财务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8:00-9:00,地点为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为了提高投标文件递交效率,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装订要求并按要求进行封装,不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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