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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拼的是什么?

2015-07-27 14:40来源:南度度作者:廖宇关键词:售电市场售电公司电网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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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的一则消息足以牵动无数关心电改的人的心:据说,经多名参与电改配套文件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人士“剧透”,电网企业或仍将参与增量配电及竞争性售电业务,交易中心也在其旗下。

于是很多人认为,“电网如果能参与竞争性售电优势很明显。一是市场优势,电网可以提供比别人更低的电价。第二,电网有基础设施有调度,这些基于垄断或体制的优势会对其他社会资本企业带来很大影响,比如电网不允许你接入或者设置各种门槛导致你的成本比电网高很多,都很难说。”

但是,如果反问一下,电网为什么不能参与竞争性售电?答案未必清晰。

从理论上讲,人为的限定电网公司只能从事保底业务,却不能参与竞争性售电,表面上是为了打破垄断,实际上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上来讲,也是很不合理的。从改革的角度出发,如果只允许电网公司从事保底,在人迹罕至无人问津的区域以高额的付出获取微量的用户,或者是被限制在实际上售电量比例较低的纯居民和高难用户领域,实在是给人一种包子你吃我来揉面的感觉,实际上是推高了阻力构建区。

一个真正自由的市场,当然应该是对任何参与者都是公平开放的,绝不能厚此薄彼。

首先,用“电网参与竞争性售电”这样的表述,严谨程度就值得推敲。电网公司理论上拥有输、配、送、售各环节的资产和经营权,但是如果细分出售电市场,具体参与的主体是否还能贯以“电网公司”的名义值得商讨。以德国为例,虽然有1000家售电公司之多,但是具体到某一个地方,实际上大多数还是以本地经营多年的前能源公司或者电网公司为班底的那个“基础售电公司”为主要客户的服务对象,这个参与售电主体一方面可以获得该地区的缺省保底售电权,另一方面虽然其财务是独立的,但实际上与依然拥有配网运营权的母集团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原标题:电网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拼的是什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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