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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发布:建立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集群

2018-09-25 09:42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智能电网特高压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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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色热力。结合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在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积极发展电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力争到2022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28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

电能取暖。结合取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取暖规模、电力资源等因素,在与电网公司做好充分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电取暖。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新型社区,优先选用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取暖,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办公场所、酒店等昼夜冷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配套建设电蓄热(冷)设施,促进电力负荷的移峰填谷,降低运行成本。在不具备市政集中供热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供热技术;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广家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或合理选择使用蓄热式电暖气、碳晶电采暖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到2022年,全省电能取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以上。

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我省地热能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等特点,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广使用集中与分散式取暖。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取暖,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及供热市场需求,在“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的工艺技术,在鲁西北、胶东、鲁中(西)南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地区,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取暖。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取暖,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采用热泵技术为主,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取暖(制冷),经济高效的替代散煤取暖。到2022年,全省地热能取暖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供热。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能资源储量大、品种多、分布广等优势,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费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供热。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按照热电联产集中取暖规划建设,作为县城及周边乡镇、农村社区的重要热源;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有序进行供热改造,积极为周边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企业供暖、供气。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及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采用生物质锅炉和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供暖和农户分散供暖。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左右。

太阳能供热。依托我省太阳能资源和光热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模式,实现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小城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核能供热。密切跟踪低温供热堆技术商业化应用成熟度,借鉴北京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核反应堆的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核能示范项目研究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海上浮动堆和小型低温供热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3.绿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电动汽车顺畅出行。到2022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支持充电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车辆共享、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模式,鼓励社区、园区等区域建设共享充电桩,打造新能源汽车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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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育壮大5大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施重点区域培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快速聚集、高效整合,着力培育壮大5个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层级高、产业链条完整、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有力带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1.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以济南、潍坊、聊城为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新能源高档客车和载货车以及环卫、医疗、园林等行业专用车,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全国一流的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等为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促进新能源乘用车提升档次、快速发展,实现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转换接续,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枣庄、潍坊为重点,加快突破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电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先进电机产业装备生产基地。

2.核电装备产业集群。以济南、烟台、威海为重点,着力发展百万千瓦级及第三代、第四代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围绕华龙一号、AP1000、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堆等相配套的核电用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堆顶组件、核电法兰、铸造主管道、压力容器、稳压器、主泵泵壳、核燃料处理设备等核电关键设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竞争实力。支持烟台国家级核电研发中心和核电领域检验检测中心、济南核电材料及核压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利用国际创新示范园建设,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低温供热堆等核能综合应用项目,打造世界知名的集核电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与运维、中低放核废物处理、核设施退役后处理、核能多领域应用等于一体的核电产业集群和核技术创新集成基地。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集群。依托济南、泰安,着力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装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用户端智能化成套装备等装备研发制造,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东营等市,加快发展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电网信息智能传感检测技术及装备、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电站智能清洗机器人等高端装备,打造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电设备等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

4.氢能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潍坊为重点,立足前沿、打造尖端,综合推广利用氢能源。积极推进济南“中国氢谷”建设,推动氢能制备、储运、加氢基础设施和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向领先的中央企业在我省落户。依托济南、潍坊等市骨干企业,建立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的动力系统、核心部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5.海上风电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市为重点,围绕海洋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和“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推进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带动相关配套装备产业发展,建设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六)组织实施5大重点工程。围绕培育新能源领域新动能,扎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互联网+”智慧能源等5大重点工程,有效支撑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储能、氢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搭建一批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山东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作机制搭建,打造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到2022年,力争打造3-5家全国领先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成5-10家产学研合作的省(国家)级创新中心,并引导其建成集共性技术研发、业态模式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成果转化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载体。

2.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完善新能源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品牌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本控制、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围绕新能源重点领域及前瞻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品牌。推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文化内涵设计推广,强化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推动新能源产业“山东制造”向“山东质造”转变,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我省未来核电、海洋能综合利用、氢能、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技术平台,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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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1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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