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网建设项目正文

上海市经信委关于原则同意《2018版上海电网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批复

2018-05-29 16:01来源:上海经信委关键词:电力用户用电负荷上海电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月28日,上海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原则同意《2018版上海电网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批复,详细情况如下: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上报〈2018版上海电网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请示》(国网上电司调控〔2018〕5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电力法规,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原则同意你公司提出的《2018版上海电网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但必须在电网用电负荷超出实际供应能力,且采取以下措施后电力供需仍无法平衡时使用:

(一)本市的发电机组最大可用出力已经用尽;

(二)本市区外临时购电手段已经用尽,或者上海电网的网架受电能力已经用尽;

(三)通过本市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涉及到的所有在线运行的可控用户进行限电,且按可控容量其限电能力已经用尽。

二、所有列入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供电线路均应为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电力用户的专供线路。

三、对所有列入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专线用户实施拉路时,不应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的设备事故。

四、重要电力用户、党政机关、部队、医院、机场、铁路、港口、地铁、金融、通信、新闻媒体等重要部门和单位用电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必须保证。

五、在执行超供电能力拉路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在拉电的同时或拉电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请按此批复,依法通知有关用户,并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2018版上海电网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统筹协调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可降负荷,健全电力事故应急措施,督促指导列入超供电能力拉路名单的用户切实做好停电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中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用户查看更多>用电负荷查看更多>上海电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