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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李华杰:近年来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发展如何?

2018-05-18 09:10来源:中国能源作者:李华杰、马丽梅关键词:能源投资电力投资一带一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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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2005—2017年我国海外能源投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我国海外能源投资规模总体呈增加趋势,权益投资比重不断下降。投资结构方面,石油投资起步最早,但2013年油价大跌导致投资剧减;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电力投资增长强劲;煤炭投资受国内外战略,电力投资增长强劲;煤炭投资受国内外煤价波动影响经历3轮增降;天然气和燃气投资由于受气价倒挂以及国内经济放缓等因素影响规模有所下降,近期受益于能源结构调整其规模上升。投资区域从早期投资资源国向投资资源国和发达国家能源公司并举。国企是投资主力军,且跨界投资增加,民营企业活跃。随着各国对能源投资管制加强,优质能源投资难度增大。基于我国能源国情,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提高海外能源投资规模和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一是国家要做好引导和支持;二是金融要战略支持;三是投资主体要提高投资和经营水平;四是要借鉴经验教训,策略性开展投资。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逐年走高,2016年能源消费43.6亿tce,但能源自给率从2000年的96.1%逐年下降至2016年的79.3%。2017年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7.4%,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39.4%。且随着产业、消费升级和环保压力,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必将降低,石油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将不断增加,其增加的能源将主要依靠进口。

由于油气资源匮乏、能源需求不断增加、外汇储备走高等原因,我国很早就制定了从国际市场获得能源的策略。1993年中化集团与沙特签订进口石油协议,标志着我国开始投资海外能源。同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要利用国外油气资源,弥补国内不足”的发展方针。1997年我国正式提出“走出去”战略,通过绿地投资、并购、非股权投资获得了大量海外能源资产和份额。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世界能源形势巨变,为我国海外能源投资飞跃发展创造了良机,随后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发展迅猛。全球经济稳定后各国政府、跨国公司的发展策略发生重大调整,导致我国海外能源投资规模和结构出现新特征、面临新问题。如何确保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和国内经济发展相匹配,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对今后一个时期世界能源格局、我国能源产业和国内经济发展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2、海外能源投资规模

本文定义广义能源投资为我国实体对海外能源业的股权投资和非股权投资总和,股权投资包括绿地投资、并购,非股权投资包括我国获得的国外能源业的服务合同、能源类设备供应和工程建设等合作项目。定义狭义能源投资仅包含对海外能源业的股权投资。

广义能源投资方面,2005—2016年我国海外能源共投资805个项目,共计6631.6亿美元。狭义能源投资方面,2005—2016年我国海外能源共投资325个项目,共计3547.7亿美元。

2005年我国海外广义能源投资总额82.9亿美元,2016年为778.6亿美元,规模增加了9.4倍。从图1可见,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具有明显的反经济周期特性。金融危机爆发后,发达国家和资源国经济低迷,政府和企业流动性不足,投资和需求萎靡,客观上为我国海外能源高速增长创造了条件。2010年以后,西方和资源国经济逐渐复苏,东道国政府对外资投资本国能源持审慎态度,加之我国步入经济发展换挡期,能源需求升中向稳,这一时期能源投资增速放缓,2011年、2014年甚至出现了超过20%的负增长。

狭义投资方面,2005年我国海外能源投资63.6亿美元,2016年投资360.5亿美元,增长4.7倍。从图2可见,我国海外能源股权投资规模基本呈上升趋势,虽然2007年投资骤减,但2008年投资增长8倍,到2013年基本保持平稳,2014年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下半年油价暴跌,全球能源生产过剩问题突出,投资主体看淡能源市场,导致能源投资减少,随着国际经济再次复苏和大宗商品价格回升,2016年投资增速达26%。

从图3可见,我国对外能源股权投资占比基本呈下降趋势,从2005年的77%下降到2016年的46%,在金融危机前曾大幅下滑至13.7%。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后非股权投资项目增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投资主体在资产并购方面受挫。

3、海外能源投资结构

3.1 海外能源投资的行业规模

广义海外能源投资方面,煤炭、电力、天然气和燃气投资基本呈上升趋势,石油投资在经历金融危机的快速增长后趋于回落,如图4所示。危机爆发初期,各行业均抓住机遇,积极布局海外,投资规模大幅提高。石油投资2008年增长7.16倍,之后由于国际经济复苏、油价暴跌、国内需求放缓等因素,投资下降;煤炭投资一路增长至2010年的高点后,受国内煤价走低影响有所降低,2012年后随着国内大宗商品价格走高,各大电厂又把目光投向价格相对低廉的海外;2012年以前我国天然气海外投资一直呈上升趋势,但由于国内经济逐渐步入新常态、天然气价格倒挂等原因,海外投资天然气热情降低,2016年在煤改气等能源结构深层次调整背景下海外投资激增100%;电力投资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我国发电、电建、新能源企业纷纷走出去,输出产能,从2005年的2.5亿美元增至2016年的424亿美元,非股权投资占了相当份额。

狭义投资方面,从图5可见,除电力保持增长外,石油、天然气和燃气、煤炭呈波动变化。受益于金融危机,石油权益投资2008年增长5.6倍,2009年突破250亿美元,2014年油价骤降后,石油权益投资从265亿美元降至89亿美元,2015年进一步降至34亿美元。金融危机爆发后,煤炭、电力、天然气和燃气权益投资均快速增长。天然气和燃气投资增至2012年的峰值111.5亿美元,之后受国内经济发展影响迅速回落,但在能源结构调整下2016年同比增长90%。煤炭投资在金融危机后经历了3轮涨跌,主要与国内外煤炭价格有关。电力投资持续增长,2014年超越石油成为投资额最高的行业,2016年达206亿美元,这与电力出海投资的目的是占领市场、扩大销售、提高利润有关。

3.2 海外能源投资的行业结构

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行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广义海外能源投资方面,从图6 可见,石油在2005年81.4%,2016年仅占11.5%。电力投资占比从2005年的3%猛增至2016年的54.5%。煤炭、天然气和燃气的投资比重相对稳定在20%左右。

狭义投资方面,2005年几乎全部为石油投资,2016年石油投资占比仅为19.7%。电力投资从2008年迅速突起,至2016年占比达到57%。煤炭投资占比经历3轮升降,2015年最高占比达29.8%,2016年骤降至4.8%。天然气和燃气投资占比基本稳定在15%左右。

3.3 海外能源投资区域结构

从区域分布看,2005—2016年广义海外能源投资项目和金额分布如表1所示,狭义海外能源投资项目和金额分布如表2所示。

从表1可见,广义海外能源投资额最大的区域是西亚中亚(含俄罗斯)、东亚、南美洲,这些区域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和投资需求,且东道国因为自身发展原因在一定时期内鼓励外资进入本国的能源行业。东亚投资较多的是电力及能源服务项目。南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也有丰富的资源,且东道国政府普遍与我国有良好的外交关系。中东北非虽然有丰富的资源,但长期是西方传统势力范围,东道国政府对外资进入持收紧态势,地区冲突频繁,进入壁垒高,外交风险大,我国在此区域投资比重不大。在欧洲、北美、澳大利亚广义能源投资比重较低,主要是因为非权益投资少,且发达国家对我国以国有企业为主的投资主体持有超越商业因素的考虑。

表2反映的权益投资情况与表1有较大区别,主要是在欧洲、北美的权益投资比重较大,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东亚的权益投资比重较小。这一方面是随着我国“走出去”的不断深化,在直接投资资源国遇到瓶颈后,必然在国际市场上寻求优质企业、资产的并购,如中海油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另一方面是因为在非洲、东亚等地有大量非权益投资的服务合同。

3.4 投资主体结构

由于海外能源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政策支持、较先进的技术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以及承受风险的能力,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是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主力军。

石油方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占绝对主体地位,累计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中化、珠海振戎作为贸易公司也有较多投资。值得一提的是,民营投资呈增多趋势,如恒逸集团2013年以34.4亿美元与文莱在大摩拉岛共建800万t炼化一体化项目,惠生集团2012年以6.3亿美元收购委内瑞拉PDVSA公司31%的权益等。另一方面,跨界投资增加,如海航集团2017年以5.8亿美元收购瑞士Glencore公司51%的股份,中钢集团2015年以3.8亿美元签订南苏丹SUDAR石油公司的服务合同,中国工商银行2015年以20亿美元获得乌干达Kingfisher公司85%的权益,中投公司2009年以3亿美元收购俄罗斯Nobel Holdings公司45%的股份等。

煤炭方面,兖矿集团、国电投、神华、华电等国有企业占主要地位,其中兖矿集团累计投资119.7亿美元,神华投资37.8亿美元,五大发电集团投资56亿美元。煤炭领域集中度远低于石油行业,非国有单位、跨界投资较多,如中冶集团2009年以5.2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Mineralogy公司10%的股份,中能建集团2015年以13.1亿美元收购越南JAKS Resources公司70%的权益,云南投资集团2015年以7亿美元收购津巴布韦 Africa Sunlight Energy公司50%的股份等。

天然气和燃气方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继续引领投资,“三桶油”累计投资56个项目、519.6亿美元。中投公司2011年投资40.9亿美元收购法国GDF Suez公司40%的股份,并另投资43.1亿美元于英国、巴西、美国和哈萨克斯坦,外汇管理局投资累计30.9亿美元。中电建、国机集团获得了较多的能源服务项目,累计金额超过100亿美元。

电力方面,国家电网、三峡集团、五大发电集团、中广核、中核是投资主力,国家电网累计投资323.1亿美元,三峡集团累计投资745.2亿美元,中广核累计投资66.6亿美元,中核向巴基斯坦投资65亿美元,五大发电集团累计投资超过160亿美元。国机集团、中水电、中电建、葛洲坝累计投资和获得合同额超过700亿美元。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开始海外布局,例如新疆金风科技1.1亿澳元收购澳大利亚Stockyard Hill风电场项目公司100%股权,天合光能在泰国、越南和印度的投资及合同额达4.9亿美元等。

4、不成功的海外能源投资项目

由于能源关系国计民生,有很强的地缘战略意义,外资在该领域的投资在各国都是比较敏感的议题。2005—2017年,我国共有69个、1175.5亿美元的海外能源投资项目没有成功,影响较大的有中海油180亿美元收购优尼科、中海油160亿美元投资伊朗北帕尔斯油气田、国家电网76亿美元入股澳大利亚澳洲电网、中海油71亿美元收购阿根廷Pan American、中石油53.9亿美元收购加拿大EnCana、中石油47亿美元投资伊朗南帕斯气田、中电投36亿美元投资缅甸Asia World Company公司等。

图8列出的是不成功项目的规模和数量。金融危机前,海外投资项目不成功个数和金额均较高。金融危机后资源国政府和能源企业财务紧张,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外国资本进入本国能源领域的管制,因此海外能源投资不成功项目大幅减少。在资源国经济和能源企业财务状况改善后,开始加强对外资投资本国能源的管制,我国海外能源投资阻力增大。

         5、结论

我国的能源资源匮乏国情决定了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经过20多年发展,特别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给我们带来了契机,近年战略给我们带来了契机,近年来海外能源投资已经走出了过度集中在油气领域的局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燃气均形成一定规模,在世界能源市场上影响力有所提升,但在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重塑世界能源格局方面仍显脆弱。

一方面,世界主要优质能源资源已被资源国政府及国家能源公司、跨国能源巨头基本划分完毕,迫使我国投资企业在夹缝中发展,所投资的区域往往政治条件恶劣、经济发展程度差、开采运输成本高;出于经济安全考虑,各国均把能源资源视同“类主权”问题,对外资在本国能源业的投资实施管制,导致我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受到影响。金融危机后,我国传统的以“贷款换石油”、“援助换石油”等模式遇到挑战。

由于我国企业在国际投资理念、技术和管理、投资人才等方面与跨国投资巨头有差距,导致我国投资成本较高,如中海油151亿美元收购尼克森的价格比前20个交易日期间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溢价60%,中石化72亿美元收购Addax Petroleum的价格比其股价有近47%的溢价。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存在恶性竞争,在电力服务投资上尤其明显,虽然国家整合成立了中国能建和中国电建,但市场的饱和仍导致国内企业为中标而不断压缩合理利润并且接受对方的苛刻条件。

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控制海外能源资源调节国际能源价格的目的仍没有达到,导致我国承受了巨大的能源成本。同时,受制于东道国政策限制、运输困难等因素影响,每年直接运回国的能源有限。据有关信息,我国海外权益油的90%以上都在当地炼化和销售,2010年我国6000多万t海外“权益油”运回国的仅有500万t。

为推动我国海外能源投资健康发展,必须密切关注世界能源发展形势,抓住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继续提高海外能源投资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扩大我国在世界能源业的影响力。

一是要做好对海外能源投资的引导和战略支持。海外能源投资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商业投资,必须有政府的战略引导和支持。纵观世界,各方投资的背后都有坚强的国家后盾。国家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制定海外投资战略和规划,优化能源分行业结构和区域结构,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海外能源投资,建立国内企业海外能源投资协调机制,在国内形成海外能源投资的国家意志。提高对企业海外能源投资的政策优惠和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海外能源投资,形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互补。以政治合作、外交合作、经济合作带动能源合作,以能源合作巩固国家间合作。在海外利益受到威胁时,坚决运用国家力量保护海外合法权益。

二是金融要战略支持海外能源投资。海外能源投资的一大特点是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风险大、竞争激烈,能源和金融的联系极其紧密,世界各主要能源巨头背后都有强大的金融身影,我国企业开展海外能源投资必须得到金融业的紧密配合和支持。目前,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亚投行、丝路基金、中投、外汇管理局等金融机构是我国海外能源投资的金融保障。金融机构需要创新扩大海外能源投资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海外能源投资也应给予支持,使我国企业有能力抓住机遇与跨国巨头展开竞争。

三是投资主体要提高投资和经营水平。国际能源市场风险大,不确定性因素多,形势瞬息万变,这需要投资主体具有高超的投资判断决策能力。投资主体既要有积极获取能源资源、占据国际市场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也要有综合衡量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审慎能力,不冒进、不退缩,在国家能源利益和企业投资盈利间找到平衡点。这需要投资主体研究国际能源经济,完善投资决策体系,培养熟悉国际投资理论、法律政策的新时代国际投资人才队伍,培养属地员工,做好投资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是要借鉴近年来海外投资的经验教训,策略性的开展海外能源投资。一方面淡化投资的政治色彩;二是以往我国企业过度重视对投资对象的全资或控股,导致投资失败,近年来采取“曲线”投资方式,不直接谋求全资或控股,从参股甚至能源服务合同开始,以点带面,逐步展开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世界主要资源国均加强了能源资源的国有化,我国投资主体需与跨国投资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提高竞争力,压低东道国的条件和价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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