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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到2020年建成储能电站30座

2018-05-17 08:44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电站新能源产业充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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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源系统补短板工程

1、天然气利用

(1)天然气管网。保障现有“西气东输二线枣十支线”气源稳定供应;积极争取更多“忠武线”“西气东输三线”的气量指标,实现多气源保障。2017年,十堰全域实现县县通天然气。到2019年,建成“十竹”天然气长输管道。到2020年建成“两郧”天然气长输管道。

(2)加气站建设。加快油气合建站、加油站、油库、加气站及次高压管线建设。到2018年底,新增CNG加气站15座、LNG加气站5座、加油站8座。到2020年底,新增CNG加气站30座、LNG加气站10座、加油站16座。

(3)天然气应用。积极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城镇居民气化率,到2020年,城镇气化率将达到75%。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稳步推进天然气在交通运输领域替代成品油。大力实施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工程。

(4)天然气调峰设施。加快城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线建设,积极推进中石油昆仑燃气、中国燃气、湖北同相等LNG储气库建设,保障十堰市城区、县域供气安全。


2、电力输送通道

投资24.5亿元,完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网络,提高电网安全可靠性。新建500千伏十堰变~卧龙变输电线路工程,新(扩、改)建220千伏变电站6座,新(扩、改)建110千伏变电站22座。

3、储能电站

利用大容量电池组结合各种新能源发电方式,积极推进储能项目建设,首批推进建设普林工业园、湖北精益、湖北正奥等储能项目,接续推进金鼎纺织、冠达汽车、湖北三环、湖北世纪中远等15个具备条件的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储能电站30座。

4、成品油输送通道。建设襄阳—十堰成品油管道工程,该工程已纳入《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四)能源消费模式创新工程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利用电动汽车梯次利用电池在充电站、换电站的规模化应用,结合最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案例,推广储能、快充、换电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接入和送出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投资40亿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站72座,充电桩351个;到2019年建成充电站91座,充电桩427个;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112座,充电桩511个。

2、电能替代应用。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和电动船及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促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的推广及应用。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重点物流园、城市核心区域各类公共停车场站、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停车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加快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武当山等旅游景区全面推广电动汽车;在郧阳区、郧西县、丹江口市等重点水库水域试点应用电动船。

3、分布式能源应用。以资源、环境效益最大化确定方式和容量的系统,将用户多种能源需求,以及资源配置状况进行系统整合优化,采用需求应对式设计和模块化配置的新型能源系统,是相对于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能方式。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推广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

(五)能源惠民利民工程

1、热网普及推广。投资8.4亿元,结合县域供暖、工业园区用热需要,积极推进建设集中供热设施,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积极开发应用智能热网技术。

2、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40亿元,加快中低压配网升级改造步伐,逐步解决农村低电压和用电卡口等问题,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电网整体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

3、光伏扶贫。投资75亿元,在全市实施2017年-2019年光伏扶贫工程,力争三年实现脱贫户40790户,人口数量142765人脱贫,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261个共计380.33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11个共计873.98MW。其中,2017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33个共计98.51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0个共计302.02MW。2018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74个共计143.22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46个共计268MW。2019年拟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54个共计138.6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5个共计304MW。

四、保障措施

以能源安全和能源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能源协调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政府引导,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能源体系建设,促进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各项规划衔接。与湖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十堰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相关企业的发展规划做好衔接,确保规划的系统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规划协调及落实。对已列入规划的重点项目进一步论证,与企业、园区进一步对接,加强协调调度,解决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市相关部门对能源建设发展的指导服务,健全项目实施机制;集中力量分阶段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并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三)加强资金保障。本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总投约500亿元,通过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及银行融资三个方面保障项目推进。坚持以多渠道筹集为主,财政投入为辅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精准管理政府财政性资金,使得发挥最大效能,同时积极向国家部委争取资金支持地方建设。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资,挖掘和吸引一批发展潜力大、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四)加强政策执行及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能源发展政策;积极汇报争取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十堰市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项目纳入省能源规划和项目库;加大地方配套政策落实力度;与中电投、中广核、中石油、中石化、华润、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做好衔接,争取将相关项目纳入十堰市能源(新能源)产业行动计划。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加快能源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强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

原标题:十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出炉 年内全市将建充电站72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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